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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船塘镇政府私卖烈士陵园土地开发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14:34   南方农村报
广东船塘镇政府私卖烈士陵园土地开发房产
河西革命烈士纪念公园(资料图)

广东船塘镇政府私卖烈士陵园土地开发房产
  不同身份的人最近因一件事走到了一起,反对船塘镇政府私卖河西革命烈士纪念公园部分土地

  南方农村报7月30日报道 游击队员、烈属、退休干部、村民,在广东省东源县船塘镇,这些不同身份的人最近因一件事走到了一起,这件事就是——反对船塘镇政府私卖河西革命烈士纪念公园部分土地,保护陵园免遭破坏。

  由船塘镇輋寮村提供土地的河西革命烈士纪念公园始建于1959年,现为东源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河源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从修建至今,河西革命烈士纪念公园虽几遭侵蚀,但均未引起关注。但今年4月发生的一件事却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反对。

  砍树拉开土地开发序幕

  4月22日,河西革命烈士纪念公园来了20多位不速之客。这些手拿电锯、斧头等工具的外乡人一下车就动手砍起树来,一棵棵直径20—30厘米的大树在电锯声中倒下。

  巨大的响动引来不少人围观,其中包括船塘镇老干支部书记欧阳铃和船塘镇輋寮村村民欧雨明。

  “谁让你们来砍树的?”欧阳铃问道。

  “欧老板!”一位工作人员指了指站在一旁指挥的人。

  欧阳铃定睛一看,不由纳闷起来——这不是国税所副所长欧阳达吗?

  据欧阳铃和欧雨明介绍,他们当时就和欧阳达进行了交涉。从欧阳达处,欧阳铃得知树木被船塘政府卖掉的消息。作为河西革命烈士纪念公园的直接管理者,欧阳铃7月16日向南方农村报记者坦言:“之前,自己对此事一无所知。”

  据欧阳铃介绍,当时砍树的面积约4000平方米,被砍树木约有100棵。

  7月28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就河西革命烈士纪念公园树木被砍的事对欧阳达进行采访,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砍烈士陵园的树”。船塘镇镇委书记郭先建和船塘镇镇长蓝汉卿均向记者称“是欧阳达儿子砍的树”。

  此前,船塘镇政府村建办主任欧木群向记者证实“合同是镇政府和欧阳达签订的”。蓝汉卿7月28日向记者透露,“目前,东源县国税局正在调查欧阳达。”

  事实上,树木被砍刚刚拉开烈士陵园事件的序幕。事件发展的关键是从镇政府内部传出的“烈士陵园被镇政府卖给欧阳达做房地产开发”的消息。

  镇府私自开发陵园

  5月27日,由輋寮村村民、烈属、退休干部组成的上访队伍赶到船塘镇政府。他们的鼓声和标语让“船塘镇政府私卖烈士陵园”成了当地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随后,欧雨明等5名代表被镇政府首次告知“已将烈士陵园3000平方米的土地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欧阳达开发”。镇政府同时称,此事已由年初的镇村干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和輋寮村协调好。

  船塘镇一位人大代表7月16日向记者称“自己参加过镇村干部大会,但会上并没有提烈士陵园开发的事。”輋寮村第一小组组长欧阳坤7月28日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证实,“砍树后,镇政府才和村小组商量。”輋寮村和船塘镇政府的有关协议也是在砍树3周后的5月14日签订的。

  对于开发烈士陵园一事,郭先建和蓝汉卿均对记者称:“开发一事已由镇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协议是镇政府签订的3000平方米的土地,其中有2400多平方米为道路建设所需,其余土地作为房地产开发。”郭先建称,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在烈士陵园外。而蓝汉卿则说,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在陵园范围内。郭先建和蓝汉卿同时称,让开发商开发“既可以完成公共道路建设,镇政府还可以拿笔钱”。

  事实上,按照镇政府规划9米宽、78米长的道路,占地面积只有700多平方米,远远小于2400平方米。而对于这条镇政府称之为“老五金商店道路的周边环境路”的可行性,村民也提出了质疑。

  “老五金商店紧挨着烈士陵园,如何修路。”村民欧雨明说道。

  记者7月16日在欧雨明的带领下也看到,烈士陵园围墙紧贴着居民的房屋,除北门有两条窄小的巷道以外,陵园周边别无马路。

  事实上,镇政府规划的这条被村民认为“根本无法修的路”也没有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郭先建7月16日向记者称“这条路只是小路,不用报建。”作为烈士陵园的主管领导,东源县民政局副局长丘谭安7月17日也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证实:“镇政府没有报建”。

  村小组拒还协调费遭诉

  由于不满镇政府将由村小组无偿提供给烈士陵园的部分土地转给他人,欧雨明等先后向船塘镇、东源县、河源市有关部门反映。就在欧雨明向上反映的同时,欧雨明和輋寮一、二、三组均收到了“礼物”。

  5月14日,輋寮村第一小组组长欧阳坤、第二小组组长欧汝泽和第三小组组长欧水月被叫到船塘镇政府,开会商议烈士陵园土地开发有关事宜。

  会上,欧阳坤对镇政府的做法表达了不满,并称如果镇政府得利,村小组也应该得利,否则镇政府应该归还其认为多余的土地。会议经过激烈的争议后,镇政府答应给3个村小组5.5万元的“协调经费”,并签订了相关协议。

  协议称“解决輋寮村小组工作协调经费5.5万元”,并称“如有群众(包括外出乡贤)上访或阻扰,輋寮村小组必须做好制止、说服工作,如再次发生阻扰,追究负责人责任。”

  5月26日,欧雨明也收到了輋寮村委会主任欧启苑的礼物。两瓶金六福酒和一个重7斤的榴莲,以及“从镇政府申请2000元和帮助孙女申请贫困生补助”的承诺,而欧雨明得到这些的唯一条件就是“不再带头上访”。

  82岁的欧阳华6月2日收到镇民政办的两条烟后,第二日便让媳妇给镇政府送去140元。欧阳华7月16日向记者称:“群众都有意见,我无法说服他们。”

  然而,輋寮村3个小组组长没料到的是,收到的5.5万元协调经费还让自己面临着一场官司。6月22日,船塘镇政府一纸诉状将欧阳坤、欧汝泽、欧水月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三小组立即归还不当得利5.5万元。镇政府的理由是“砍伐了用地位置的树木之后,受到了輋寮小组群众极力反对,并到镇政府上访”。

  据了解,东源县法院已于6月9日将该笔资金冻结,并于8月13日开庭审理此案。

  “这是他们贿赂的证据,不能还他们。”村民对法院的做法十分不满,“我们告镇政府时,他们不理,现在却先来查我们。”

  部门调查遭遇谎言

  据欧雨明介绍,他们曾多次到东源县法院递交诉状,控告船塘镇政府私卖烈士陵园,但法院没有立案。和东源县法院一样,东源县有关部门也没有就此事给予答复。

  7月17日,记者就此事走访了东源县民政局和东源县纪委。

  东源县民政局副局长丘谭安向记者证实,东源县民政局在收到村民举报后,并没有派人到船塘调查,只是打电话进行了询问。船塘镇政府给民政局的答复是,“镇政府已停止烈士陵园侧边道路的建设,并在明年植树节期间种好树木”,而对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事只字未提。

  丘谭安同时称,对于陵园被砍的树木,要会同林业部门查实后才能处理。就在记者采访的同时,民政局退伍安置办副主任诸健锋在致电镇民政办后向记者证实,“镇政府确实将陵园部分土地卖给他人做房地产开发”,不过诸同时称,“镇政府已取消了合同”。

  东源县纪委纪检监察信访室主任黄军平7月17日向南方农村报记者称,“并没有收到村民的举报材料。即便收到了举报材料,也要在县民政局查实有卖地事实后,才能核查是否有官员违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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