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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绑架男童弃置铁道致其被撞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2:52  兰州晨报

  本报天水讯(记者王兰芳)7月30日,2007年度备受关注的“6·4”天水市麦积区社棠镇绑架杀人案终于尘埃落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裁定,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天通过注射方式,依法对实施绑架8岁男孩并将其弃置铁道最终被火车撞死的犯罪分子谢敏、高亚斌执行死刑,另一名罪犯吴林虎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00元。

  缓刑犯密谋绑架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此前犯故意伤害罪判刑后处于缓刑期的谢敏与被告高亚斌在家密谋绑个孩子索财,高亚斌听后表示同意,为了作案方便,两人便叫上有摩托车的吴林虎。同年6月2日,谢敏、高亚斌、吴林虎在当地购买了作案用的胶带纸、尼龙编织袋等物,按事先预谋好的计划,于当日下午和第二天在社棠镇牛头河附近寻找机会实施绑架,但因过往路人较多均未得逞。6月4日下午6时30分,谢敏回家时看见有4个男孩在自家门口玩耍,其中一名正是其邻居家的孩子星星(化名),他便电话指使吴林虎和高亚斌戴上墨镜、骑摩托车将星星绑架至麦积区老北社公路石灰窑对面的涵洞口。随后,吴林虎回家放车,高亚斌则将星星捆绑并装入编织袋内。高亚斌担心被人发现,又将星星挪至火车道旁,这时,他发现星星呼吸微弱,顿生恐惧,遂把星星拖至离铁轨很近的铁路旁后逃离现场。6月4日晚9时47分,一辆行包专运车行驶至放置孩子的路段时,将星星撞死。案发后,谢敏获悉被害人星星死亡的消息后,立即打电话通知高亚斌、吴林虎,3人于6月5日逃至甘谷县。随后,被告人高亚斌、吴林虎通过其亲戚高某某、吴某某分别借得了1000元和1500元的现金,3人一起逃往山东省威海市。6月22日,谢敏、吴林虎、高亚斌被警方成功抓获并押解回天水。同年7月3日、7月6日,麦积区公安分局相继将知情不报的高某某、吴某某抓获。

  嫌疑人各领其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敏、高亚斌、吴林虎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并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绑架罪。为此,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谢敏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罪并处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高亚斌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被告人吴林虎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处罚金5000元。而高某某、吴某某借钱帮助上述3人出逃,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窝藏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时,谢敏、高亚斌、吴林虎分别承担被害人丧葬费2000元、1613元以及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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