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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中心拖事故车天价收费续:当事民警调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2:2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铜川讯(记者 黄宪明) 昨日本报报道的“事故车被拖40公里,施救费收了9800元”一事,引起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高度重视。该局已责令替铜川事故救援中心代收救援费的民警钟军写出深刻检查,调离事故科内勤岗位。对于“天价”施救费问题,铜川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已介入调查。

  本报报道刊发后,耀州公安分局立即责成交警大队进行调查,并制定了4项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开展为期10天的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活动,查找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二是立即开展收费项目专项检查;三是对事故车辆的救援、施救制定出明确的措施,提倡自救,不参与事故施救费用商谈,坚决杜绝再出现代收费问题;四是对擅自代收费的当事人钟军调离岗位,并写出深刻检查。

  昨日下午,铜川市纠风办、物价局组成调查组,对“天价”施救费问题进行调查,要求铜川事故救援中心提供“728”交通事故车辆救援费的收费依据和救援收费标准。

  昨日,还有读者向本报反映,自己曾遭遇过“天价”施救费问题,认为政府部门应该管一管这样的收费不公问题,规范救援公司的收费行为,减轻事故车主的经济负担。同时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事故车辆施救费标准和价格,做到事故车辆施救收费有据可查,有标准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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