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副书记率众拔村民树苗
事发临高博厚镇,村民称镇干部没下书面通知就拔掉他的15亩桉树苗;临高县纪委表示将展开调查
本报临高8月6日电 (记者林书喜 实习生林春挺) 没有找村生产队干部了解情况,没有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没有下达书面通知,仅以有村民有意见为由,临高县博厚镇委副书记郑争就带领30余人将该镇美所村委会荣贵村四队村民罗进种植的15亩桉树拔掉。郑副书记的行为引起当地村民大哗,直称“做法霸道”。
当时,面对荣贵村第四生产队队长罗乾坤的质问,郑副书记说了一句话:理解也执行,不理解也执行。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这位镇委副书记如此“从严从快”解决村民之间的纷争?目前,罗进已将博厚镇干部的行为告到临高县人大、纪检等部门。临高县纪委有关人员表示,将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村民:镇干部违法拔桉树
罗进告诉记者,2007年底,他们生产队位于洋光坡的100多亩地承包到期,其中80多亩的地在一条道路的东侧,约24亩的地位于道路的西侧。生产队决定将这100多亩地重新划分,安排给村民耕作。当时他向生产队提出,为了便于以后种植,他只要道路西侧的那块24亩地,今后生产队再分地时,他不再参与分配,并放弃其他承包地的租金分成。当时生产队考虑到在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他家曾放弃自己的责任地,且6亩多的责任田也仅要1.5亩,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罗进的说法得到了荣贵村第四生产队队长罗乾坤和会计罗贤计的证实。罗乾坤说,2008年1月,该生产队在分地时召开村民临时会议,大多数村民同意了罗进的要求,此四至为:东至去诱滩路,南至本村第一生产队地,西至洋孝路,北至临海公路。村里也给罗进出具了证明书,35户农户中,有24户在证明书上签了名。分地后,其他村民在自己的责任地上种上了小叶桉。今年5月4日,罗进在这24亩地上种下了小叶桉。
罗进说,种树没多久,博厚镇政府有人对他说,有村民告他多占了集体地。他说,地是生产队同意的,如果真有村民有异议,可以召集双方来协商,重新分配也行。
7月1日下午,博厚镇委副书记郑争通知罗进到镇政府调解。罗进便叫上队长和会计等人一同前来。可是到了镇里,告罗进多占地的村民并没有到场。这时,郑争改口了,对罗进说:“今天告知你,明天就拔掉你的树。”
果不其然,第二天即7月2日上午9时,郑争就带领该镇干部、城建工作人员等30余人来到罗进的地里,不到一个小时就将15亩的小叶桉拔掉。
当时,生产队队长罗乾坤对郑争说:“地是我们生产队大多数户主同意安排给罗进的,你们怎么不调查一下就拔树呢?”郑争说:“理解也执行,不理解也执行。”
镇委:拔树苗是无奈之举
看着已长几十公分高的小叶桉被生生拔掉,直接损失两万余元,罗进十分心疼。“群众有异议,镇政府应该召集我们双方来商量解决,就算是重新分地也可以。可镇干部即没有找我们双方来调解,也没有找生产队的干部了解情况,更没有给我书面整改通知,说拔就拔,我们老百姓的权益怎么得到保障?”
此前,在接受有关媒体记者采访时,博厚镇镇委副书记郑争说,拔树苗之举虽然欠妥当,但实属无奈。
8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博厚镇政府,想找镇委副书记郑争核实罗进和罗乾坤等人的说法,但郑争不在,记者拨打他的手机也没人接听。镇委书记许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罗进5月种上桉树苗后,荣贵村四队的部分群众多次上访,表示此地是罗进非法强占的。为此,镇政府派人到荣贵村四队征求意见,是否同意将此地租给罗进。该队多数村民签名反对。考虑到树大了以后再砍的话,就涉嫌毁林,因此,镇政府决定在桉树还小时拔掉。
记者问,在拔树前,是否有过调解,是否给罗进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许锋说,给过,但罗进拒签。记者表示要看一下书面整改通知。许锋说通知在郑争处。记者要求许书记与郑争联系,让他给记者提供那份书面通知,许书记表示可以,但直到今晚发稿时止,博厚镇方面始终没和记者联系。
对此,罗进说,根本没有人给过他什么书面通知;另外,签名反对他的都是妇女,没有男户主。
罗进的话得到美所村委会主任王智星的证实。他说,当时他们跟镇干部到村里征求意见时,签名反对的都是妇女,没有男户主,后来有一些妇女也反悔了,表示不反对罗进使用这块地。
律师:镇干部涉嫌违法行政
博厚镇干部的拔树行为是否合法?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南某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李律师说,生产队是集体地发包的主体,经生产队里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生产队可将集体地发包给任一村民耕作。在村民对土地权属提出异议后,镇政府应当要求保持争议地原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下,任何一方在争议地上擅自耕作时,镇政府要先下达书面通知限期对方整改,在限期内拒不整改的,镇政府可强制清除。罗进是先种树后才引起纠纷,如果博厚镇政府不做出书面意见限期整改,就直接拔掉桉树的行为是违法行政,罗先生可以对镇政府提起行政诉讼并附带民事赔偿,追究带队领导的行政过错并要求当地镇政府赔偿损失。
据了解,事发后,罗进已向临高县人大、县纪委举报。今天下午,临高县纪委表示,将组织人员对此事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