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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少年自称遭卖淫女强奸将其捅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2日05:25  南方都市报

  “我怎么会跟这种面目可憎、比我妈妈年龄还大的女人发生关系?”7月27日,19岁的杨涛在深圳市中院情绪激动,称其之前没谈过恋爱,也没跟任何女人有过亲密接触,初夜被夺,有种被强奸侮辱的感觉。

  深圳市中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27日凌晨4时左右,杨涛在福田区上沙广场附近遇见邹某,邹上前向杨涛招嫖。于是杨涛随同邹某来到上沙一处出租屋,两人发生完性关系后,邹某向杨涛索要嫖资,杨涛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有种被强奸的感觉,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邹某身上连刺多刀,致其当场死亡。杨涛当天下午去公安机关自首。7月27日,深圳市中院判定杨涛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涛的家属认为,邹某利用杨涛酒后迷迷糊糊的状态,将其引诱至住宿处,迫使杨涛被动接受性关系,其行为构成了强奸,对本案的引发具有重大过错。昨天,杨涛的家属认为深圳中院量刑过重,正式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

  失踪3个月突称杀人

  杨涛出生于1990年8月16日,来自湖北省赤壁市车埠镇梅湖村,其父母今年42岁,均在家务农,还有个17岁的妹妹刚初中毕业。2008年7月,杨涛从赤壁市机电信息技术学校毕业后来深圳打工,事发前在福田上沙社区一家餐厅当服务员。

  据其在深圳工作的姑姑杨拾秀介绍,杨涛的性格及行为十分怪异,有时头脑清醒,有时却会丧失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2008年12月30日,杨涛突然从南山一家科技公司辞职,从此杳无音讯,甚至连春节都没跟家里联系,杨拾秀因此曾到高新技术园区派出所报警。

  2月27日凌晨5时左右,失踪3个月的杨涛突然按门铃。杨拾秀的丈夫胡先生来到楼下,发现杨涛坐着的士过来,有56元钱的的士费没给。进门后杨涛浑身战栗,说他杀死了一个老太婆,要求去派出所自首。

  杨拾秀说,当时他以为杨涛神经出了问题,就没放在心上。但吃中饭的时候,杨涛吃不下饭,又重复说要去自首,并拿出他刚换下的那双球鞋,上面沾满了血迹。由于杨拾秀在高新所报过杨涛的人口失踪案,下午3时,杨拾秀带着杨涛前去自首。当天,福田区公安分局刑警来到派出所将杨涛押走,同时转告,“杨涛确实杀了人!”

  感觉“被强奸”痛下杀手

  杨拾秀从杨涛打的的56元钱的士费推测,侄子杀人的活动范围肯定在上沙附近。第二天,她带着丈夫在上沙挨家挨户问,终于在上沙社区一巷4栋问到了案情,2月27日凌晨4时,该栋402房有一名43岁的女子被一名男子捅死。

  两个月之后,杨拾秀聘请了律师,通过查阅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她才知道侄子杀人的原因。昨日上午,杨拾秀给记者提供了公安机关对杨涛的多次询问笔录,在笔录中,杨涛详细描述了案发时的情形。

  杨涛称,他从1月份开始在上沙社区一家湖南大碗菜酒楼当服务员,住在距离酒楼一百多米远的员工宿舍。由于工作不顺心,2月25日他辞了工,但仍住在宿舍。27日凌晨3时,他带着50多元钱,一个人到宿舍附近吃烧烤。由于比较郁闷,他喝了四五瓶啤酒,买单后身上就只有3元钱的硬币。当时他喝得迷迷糊糊,很想回家睡觉。

  在经过上沙广场时,他遇见一名中年妇女,后者上来问他“要不要去玩一下?”杨涛迷迷糊糊中被这名女子拉拉拽拽带到房间。杨涛说,整个过程中他就想找个地方睡觉,但女子进门后就先脱了自己的衣服,又把他的衣服也脱了,之后骑在他的身上,和他发生了性关系。

  很快完事后,该女子帮他穿上衣服,伸出一只手说“给钱”。已经清醒过来的杨涛说他很气愤,感觉被这名中年妇女侮辱,甚至有种被强奸的感觉,想打那个女的,因一时控制不住内心的怒火,便掏出刀来捅她。

  自称第一次被强行占有

  根据警方的物证笔录,杨涛所使用的是一把不锈钢弹簧刀,杨涛称这把刀一直随身携带,为了防身。根据其供述,他用刀刺到中年妇女后,她就拼命喊救命,叫得很大声,还打开房门想跑。当时他处于高度紧张及害怕状态,担心该女子叫来同伙加害于他,就将她拉回来并继续刺过去……

  杨涛称,其当时并没有想把对方刺死,但也没有考虑那么多。女子倒地后,杨涛打开房门朝楼下跑去。他在附近一处巷子里看到有人晾着衣服没有收,就偷了一条裤子和一件上衣,换掉了那套沾满鲜血的衣服,然后坐上的士去了他住在黄贝岭的姑姑家。

  杨涛的代理律师李乙帆介绍,在会见中,杨涛曾多次向他强调自己被强奸,在庭审时也向法官说明,他没有谈过女朋友,甚至没有拉过女孩子的手,他的第一次被一名丑陋的中年妇女强行占有,感到非常羞涩和气愤。

  卖淫女遗有一女

  事发之后,沙头派出所民警调查得知,死者邹某来自湖南桃江县,今年43岁,事发前在下沙广场招嫖。

  据邹某好友刘风介绍,她认识邹某8年多时间了,邹某有个外号叫“大姐”,平时常吸食毒品。而邹某的男朋友介绍,他在上沙打麻将时跟邹相识,两人交往了4年。两年前,他发现邹某吸毒,曾强行将其送到戒毒所。去年年底,他又发现邹某在卖淫,但苦于没有抓到现行。邹某对他很好,不管他在什么地方缺钱,邹某都会将钱打给他,从来不说二话。

  邹某的哥哥邹某安则称,邹某有5兄妹,邹某没有结过婚,但是在老家跟别人生了个女儿,今年12岁。邹某来深圳打工多年,已经有8年多没有回家,平时也很少跟家人联系,家人都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记者回访

  卖淫女强拉硬拽臭骂记者

  昨日0时30分,记者来到上沙社区上沙文化广场,虽然大雨刚停,但仍然有五六名女子在广场附近转悠。记者埋头从上沙文化广场经过,突然有一名中年女子强行将记者拉到一个角落,问记者“玩不玩”。

  记者连称不知道“玩”是什么,该中年妇女看见记者2人同行,马上打电话叫来了另一名中年妇女,拉住记者的手,强行将记者拖到了上沙社区5栋3楼一间出租屋(事发楼栋隔壁)。

  记者正要逃出房门,中年女子突然脱掉上衣,朝记者扑去。记者表明身份后,中年女子满不在乎,称上沙文化广场有很多她这样的卖淫女,多来自湖南,价格每次40到50元不等。然后将记者臭骂一顿,两女子一起回到上沙广场,继续拉客。广场附近小店老板称,这种现象一直存在,卖淫女大把,要多少有多少。

  凌晨1时许,记者来到事发的上沙社区4栋,附近街坊称以前住在402的人们已经搬走,但又有其它不知情的人搬进来。记者发现,杨涛所在的湖南大碗菜也在上沙广场附近,其吃完烧烤回家也必须经过上沙广场附近。

  ■针锋相对

  网友:

  强奸说是为推卸责任

  杨涛称自己被卖淫女强奸的说法,遭到不少人的质疑,有网友认为他是在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寻找托词和借口。

  网友叶M M认为,杨涛的行为不值得同情。杨涛自己也说,他只是有被强奸的“感觉”,他被激怒的关键是邹某要求给钱,如果免费的话,杨涛肯定不会拔刀相向。叶M M说,事发时杨涛年满18岁,作为在社会上独自打拼了一年的成年人,他不可能不知道“去玩玩”的意思就是嫖娼,是需要付费的。杨涛开始确实没有嫖娼的意思,否则不可能只带3元钱去嫖娼。但经过邹某引诱,杨涛一时冲动下前往嫖娼。完事后发现自己钱不够,一气之下拿刀将邹某捅死,然后逃之夭夭。杨涛捅人不是所谓的被强奸,而是想赖掉嫖资。

  代理律师:

  嫖娼说不合逻辑

  杨涛的代理律师李乙帆称,杨涛当时身上只有3元钱硬币,明显不够嫖娼的费用。如果杨涛是去嫖娼,那么他杀邹某,肯定就是嫖资纠纷。如果钱不够,他可以强行逃跑,或讨价还价,或用刀威胁拒付嫖资,不可能怒火冲天。因此嫖娼一说不符合逻辑。而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杨涛确实被卖淫女给强奸了。

  李乙帆表示,邹某利用杨涛年幼无知,在其酒后迷迷糊糊的状态,将其引诱到其住宿强行与杨涛发生性关系,以达到获得非法利益的目的。正是由于邹某的上述行为,才导致杨涛认为自己被邹某强奸,受到了侮辱。用杨涛的话来说,就是“我付出了人生中最宝贵的‘贞操’,也丢失了自己的尊严,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

  本版采写:头条记者 成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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