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门后乘客行李还在站台上 众人助其拉下紧急拉手 导致1号线前日晚点12分钟
乘客行李若遗忘在站台上,可拨打轨交服务热线求助。赵昀 早报资料
东方早报记者 姜丽钧 通讯员 蓝添
8月12日下午,轨道交通1号线一列列车在由人民广场站行驶至黄陂南路站区间时,突然迫停,造成1号线最大晚点12分钟。昨天,上海地铁运营公司透露,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这起故障是由于一名女乘客没来得及将行李带入车厢,擅拉紧急拉手造成。目前,轨道公安分局已经介入调查,并将按照《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8月12日16时03分,1号线一列列车正常行驶在人民广场站至黄陂南路站下行区间(往莘庄方向)时突然紧急停车,列车司机立即向轨交调度汇报,并通过操作台面板查看故障报警点,发现是由于第7节车厢紧急拉手被触发,造成列车迫停。
列车司机立即按处置程序进入第7节车厢内,至故障门位置进行安全确认,发现车门紧急拉手确实已经被拉下。在询问时,周围的乘客都表示发生紧急情况,司机将紧急装置复位后回到驾驶室。经过处理,16时14分列车恢复正常运行。此次事件造成黄陂南路下行最大晚点12分钟。
该事件发生时,上海轨交通过移动电视、交通信息台及轨交网站,第一时间向乘客发布运营延误信息,告知晚点原因。
事后,轨交运营方在调看车厢及站台监控录像时发现,当天下午,一名女乘客在人民广场站上车时,随身的行李未来得及一起带入车厢,列车关门后,她的行李被隔离在站台上。该列车启动进入隧道后,女乘客在周围群众的“协助”下,拉下车门紧急拉手,造成列车迫停。
据悉,目前轨道公安分局已介入调查,并将按照《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 相关法规
擅拉紧急装置最高可罚5000元
早报记者了解到,《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违反规定的,将由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上海地铁运营部门提醒乘客,遇随身行李遗忘在站台时,可立即拨打服务热线,或至下一站下车,向工作人员求助,在列车运行过程中非安全原因切勿擅动列车紧急装置,同时也希望广大乘客在乘坐轨交过程中,共同阻止干扰列车运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