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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开车打喷嚏撞死人获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4日13: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嘉兴8月14日电(记者袁爽 通讯员南历 南剑)驾驶员因打喷嚏而造成车体摩擦碰撞的事情时有发生,不过因为一个喷嚏而撞死人的交通事故,还真是少见。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史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司机开车时鼻子发痒打了个喷嚏

  史某是上海一家货运公司的司机,3月12日凌晨零点多,他从浙江新昌回上海,当时正下着雨,视线很差。

  车子开到320国道嘉兴塘汇路段时,史某突然鼻子发痒,低头打了个喷嚏。当他抬起头时突然发现前面有个黑影,由于距离太近来不及躲闪,他感觉车的右侧撞上了东西。

  史某有些不放心,开出四五十米后,他把车子停了下来,回头望去没看见人,于是没回现场查证就开车回了上海。

  86岁老人被撞5小时后才被发现

  与此同时,家住浙江嘉兴市区锦秀苑的周先生急得坐立不安。头天晚上,周先生86岁的父亲出门去逛公园,结果一去不回。

  心急如焚的周先生到处打听父亲的消息。12日早上5点多,他从交警队打听到5小时前,320国道塘汇路段有一老人被过路车辆撞死。

  周先生立即奔向交警部门,刚看到照片,他就瘫倒在地,那正是他的老父亲。民警介绍,撞人司机涉嫌肇事逃逸,加上案发时间在凌晨,使得老人在车祸发生5个多钟头后才被发现。

  忏悔和金钱都换不回鲜活的生命

  尽管史某在归案后一直声称自己不知道撞了人,可他回上海后立刻仔细修复了车子。公安机关以涉嫌逃逸将其刑拘。

  法庭上,检察机关认为,史某在肇事后连被害人伤到什么程度都没有查看,立即逃离了现场,致使一位86岁的老人在被撞5个小时才被发现,并且已经死亡,这种行为十分恶劣,应该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

  史某的辩护律师指出事故发生后,史某虽感觉撞上了东西,却没有回头仔细巡查,便驶离了现场,这一情节让史某从法律上构成了逃逸。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转变成了一种犯罪行为,并具备了从重情节,非常令人惋惜。

  庭审中,史某也多次表示自己的忏悔之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史某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而且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被害人家属也书面表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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