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九点,位于合肥包河区法院的第十九法庭内正在开庭,法庭内的原被告双方原本是一家人,而今却为了一套遗产房而对簿公堂。原告是今年79岁的卫道珍老人,除了身为原安纺的退休职工,卫道珍老人还是爱国将领卫立煌的侄女。
遗产纠纷,老人上法庭
在庭审中,据卫道珍老人介绍,她原是安纺的女工,解放前夕作为童养媳嫁进了家住合肥北门的阮家,但不幸的是,丈夫于1977年去世。经人介绍,卫道珍老人再婚,再婚后一直未育子女。1980年11月6日与再婚丈夫在原合肥市西市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1995年,丈夫所在单位实行公有住房改革,两人所住的房子被购下,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直到1995年,丈夫不慎摔断腿,卫道珍老人服侍照顾丈夫一直到2002年。对于后来的日子,卫道珍老人认为是因为2002年11月自己病倒住院后,丈夫的子女趁机住进了自己与丈夫共有的房子里,而自己却被赶出去,直到丈夫去世,其子女不让其进屋,因此卫道珍老人将丈夫的子女告上法庭,认为自己对房子有部分产权。对于继母卫道珍老人的诉请,几名继子女则认为房子是自己父亲独资购买的,父亲最后是由几名子女送终,因此他们对这套房子拥有继承权。此案昨天上午没有当庭宣判。面对自己与继子女关系的破裂,庭审之后的卫道珍老人泪流满面。
为躲日军,投军官父亲
庭审之后,情绪激动的卫道珍老人在记者的安抚下渐渐平静,当提及叔叔卫立煌,老人连连竖起大拇指说“他是个好人,特别是在战乱期间对我们这些本家孩子更是照顾有加!”。卫道珍老人告诉记者,卫立煌是她的堂叔,奶奶去世前就将卫立煌叫到面前,叮嘱他“小老二就交给你了!”奶奶口中的“小老二”,就是卫道珍老人的父亲卫立泉。1937年,卫立泉已经是国民党的少校军官,和妻子一起驻守在河南,将当时尚年幼的女儿卫道珍连同小儿子留在了老家合肥,由岳母照顾。1937年以后,日军全面开始侵华,为了逃避战火,外婆带着只有七岁的卫道珍和弟弟远赴河南投奔卫立泉,见到女儿和儿子之后,卫立泉将女儿一行安排到了位于后方的陕西宝鸡,谁知这一别就是卫道珍与父母的最后一面。
父亲殉职,卫立煌抚养
就在卫道珍被送到陕西宝鸡两年后,噩耗从河南战地传来:“父亲卫立泉被日军飞机投下的炸弹炸死,连同母亲也未能幸免”,卫道珍和弟弟一夜之间成了孤儿。装父母的两副棺材是父亲的黄副官从河南带来的,卫道珍当时“哭得非常凄惨”,连黄副官都动了恻隐之心,要收留卫道珍做干女儿,但外婆却舍不得,就在孤儿和老人为以后的生计绝望无助的时候。卫立煌派遣一本家叔叔找到卫道珍姐弟,表示今后将由卫立煌承担卫道珍姐弟的抚养之责。
“每月4袋米64块钱” ,卫立煌尽责10年
“4袋米和64块钱,近10年时间风雨无阻按月送来!”卫道珍回忆,叔叔卫立煌按月送来的米和钱,基本是按父亲生前粮饷标准给的。这些东西,让卫道珍姐弟在外婆去世后的岁月里得以在战乱中活了下来。“当时陕西极缺大米,时值抗战,周围的邻居甚至都没菜油吃,而我们却可以吃上蛋炒饭。”卫道珍自豪地说,而这一切的背后是卫立煌对姐弟俩的承诺。
这样的承诺一尽责就是将近10年。1946年,抗战胜利已经一年,17岁的卫道珍决意回家乡,她带着弟弟辗转回到合肥,从此卫道珍就与卫立煌失去联系。三年后,作为童养媳,卫道珍就嫁进了阮家,而弟弟随后进入合肥双岗一家电焊条厂务工,至今仍住在双岗。
虽然与叔叔卫立煌失去联系,但60多年以来,卫道珍一直通过各种途径关注叔叔及其家人的消息。“这么多年了,与叔叔卫立煌一家一直没有联系上,这也许是我今生最大的遗憾!”卫道珍老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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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立煌(1897年2月16日~1960年1月17日),爱国将领,汉族,字俊如,安徽合肥人。国民党陆军二级上将。青年时期曾在孙中山先生的广州国民政府担任警卫,后历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14师师长,第九军副军长,徐州戒严司令,首都卫戍副司令,第14军军长,第14集团军总司令兼第二战区前敌总指挥,第一战区司令长官,河南省主席,中国远征军司令长官,同盟国中国战区中国陆军副总司令等职。(安徽市场报 □记者 李健 张放放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