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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制止群体持械斗殴被歹徒连砍17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9日23:33  半岛晨报

  “那一双小眼睛,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王立岩语调悲切,眼睛盯着带着手铐的刘春光,似乎要冒出火来。

  4年前,一起持械聚众斗殴事件就发生大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王立岩的车前。他迎着刀站了出来,结果刀光如雪片般落在他的身上。刘春光就是斗殴中的一人。

  几天后,被救者的家属跪在了王立岩的病床前,送来的一面锦旗上写了8个字: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而王立岩哪?他挨了足足17刀,与死神擦肩而过。

  起因

  敬酒引发纠纷

  昨日10时,坐在西岗区法院的原告席上,作为受害人,4年前的那道“伤口”再次被扯开。

  那是2004年11月19日20时许,王立岩到西岗区花园广场的凯乐酒店接正在里面吃饭的妻子。

  就在凯乐酒店3楼包间内,一场口角纠纷刚刚发生完,并最终和王立岩发生关系,甚至差点要了他的命。

  酒店内,黄健(已判刑)从自己的包间内走向了王兴党(已判刑)所在的包间,给一个朋友敬酒,这时,他与王兴党 发生了口角。在争吵中,王兴党抄起摔碎了的啤酒瓶,要捅对方,但被其他人劝开。

  发生这一幕时,徐广升(已判刑)正在泉涌街附近的一家工地内喝酒,其他3个人是刘春光、闫子国(已判刑),以及闫子国认识的一个收废品的人。徐广升接到了黄健的电话,随后他说:“黄健被人打了,咱们过去看看。”

  闫子国说了一句“拿点家伙”。刘春光就到工棚拿了两把大片刀,自己持一把,另一把给了闫子国。收废品的人拿了根铁管。徐广升开车带着3人来到了凯乐酒店。

  在黄健找援兵时,王兴党也打电话给其弟王兴元(已判刑),让到酒店吓唬吓唬黄健。后者遂带柳楠、王政斌(在逃)也持刀赶来。

  现场

  被砍者跑向王立岩的车

  刘春光供述,他们上酒店3楼找黄健,后者说没事了,就跟着下了楼。黄健站在酒店门口,目送着4人回到酒店大门南侧车上。

  突然,从花园广场的中间冲出来三个人(王兴元等3人)。“两个长的挺高挺膀的,两一个长的挺瘦挺矮。”刘春光称,一个胖子(王兴元)先冲上来给了黄健一巴掌,又一脚把其踹到在地。

  “给我砍。”徐广升见状,立刻带人冲向对方3人。刘春光供述,他和闫子国上去先把打黄健的人(王兴元)给砍倒了,“我俩拿刀又朝他身上砍,砍在哪,看了多少刀我都记不住了”。双方随即发生了混战。

  就在这时,坐在车内的王立岩看见一个被砍得浑身是血的王兴元朝自己的车跑来,他先是趴在自己作为旁边的窗户上,而后坚持不住,又靠着旁边汽车的轮胎坐了下去。后来查明,王兴元被砍了18刀。

  王立岩穿着平常训练用的作训装,开的车也没有警察标志,他承认,这些都显示不出他的警察身份。

  “别动,我是警察。”王立岩从车内站了出来,他称自己亮明了身份。但从他和其他犯罪嫌疑人在警方所作的笔录上,都无法证实这一点。

  这时,王立岩看到了“一辈子都不会忘的小眼睛”,他称,刘春光冲着他喊了句:“砍死他。”

  刀光随即扑向王立岩。他回忆,第一刀看到了脑门上,第二刀是手掌。为了自卫,他打开车门,从中抽出车锁,开始与对方抗衡。因怕腹背受敌,王立岩背靠着车体,边打边向车后移动。

  到了车后,王立岩支持不住,倒在地上了。为了逃生,他开始把身子往车底蹭,在这过程中,他还挨了刀。“如果不是躲到车底下,我一定没命了。”昨日,王立岩依然坚持这样的观点。

  受伤

  身中17刀手术做了8个小时

  酒店工作人员报了警,斗殴的双方也各自带伤员离开,只剩下受伤的王立岩。

  正在酒店吃饭的王立岩妻子接到了110巡警的电话,说她丈夫被砍了,等其跑下来时,发现丈夫“已经变成了血人”。

  王立岩被120送往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直到第二天早上6点,医护人员才疲惫地从手术室中走了出来。“做了8个小时,我一晚上都没敢闭眼,真怕人挺不住了。”王立岩妻子说。

  几天后,被救的王兴元家属来到王立岩的病房,送来一面锦旗“见义勇为,舍己救人”。“他们跪在地上,说我要是不站出来,王兴元就没命了。”王立岩说。而他也刚刚知道,自己头部、身体被砍了17刀,也命悬一线。

  王立岩后被鉴定为7级伤残,他称自己命保住了,但“也是个残废人,两只手连握手都不敢使劲儿”。也因此事,他被大连市公安局记为二等功,并获得大连市委、市政府2004-2005年度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荣誉。

  在这场殴斗中,王兴元、刘春光、柳楠和徐广升的伤势也都被鉴定为轻伤。

  声音

  “迎着刀子上,就是好警察”

  此案引起了大连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部分犯罪嫌疑人先后到案。

  2006年8月,西岗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徐广升、王兴党、黄健进行了宣判;同年11月,闫子国也因同样罪名被法院宣判。四人刑期分别是“判三缓四或缓五”。在民事赔偿方面,王立岩共获得35万元。

  2007年,潜逃的王兴元也自首归案。当年12月,西岗区法院对其依法了进行了宣判。去年,在逃4年多的刘春光也主动走进了派出所。

  昨日10时,西岗区法院公开审理刘春光故意伤害一案。刘春光当庭表示认罪。

  法庭上,王立岩强调,自己当时喊了“我是警察”。但从相关人员在警方所作的笔录中,无法证实这一点。刘春光也表示,自己没听到对方喊是警察,也没有砍王立岩。

  针对王立岩的行为,其辩护人、辽宁华府律师事务所律师滑清明认为:“我的当事人,在危急关头,敢迎着刀子上,他就是一个好警察。”他的声音高亢。法庭将择日宣判。(本报特别报道组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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