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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补习生捅死老师被轻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2日10:25  生活新报

  一名曾经的“三好学生”竟残忍地将自己的老师杀害,今年三月发生在丘北一中的这起命案至今仍令人嘘唏。8月20日,文山中院对此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潘荣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庭审中,潘荣兴称,几年前,其父曾被老师殴打,他心里一直背负着这段恩怨,眼看高考无望,他决定报复老师。

  “弑师只为证明 我不是窝囊废”

  今年7月7日,文山中院审理此案时,被害人赵华武的妻子李春芬情绪激动。当被告潘荣兴被押进法庭时,情绪失控的李春芬指着潘荣兴一阵痛骂。此案在当地影响强烈,多所学校的老师到庭旁听。法庭外,也集聚了许多群众。

  庭上,潘荣兴称,其亲眼看到自己的父亲被赵老师等人殴打,从那以后,他觉得自己很窝囊,父亲被人打,身为儿子他却无能为力,这几年,他心里背负着沉重的包袱,学习成绩也从年级前列下降到百名开外,他在认为高考无望的情况下,决定报复赵老师。当时,他只是想教训一下赵老师,并不想杀死他。“你为什么刺伤赵老师?”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潘荣兴哽咽着说:“为了证明我不是窝囊废,不是孬种。”

  潘荣兴称,由于心理压力大,他成绩下降特别快,只要一看见赵老师,他就会联想到自己是窝囊废。而心里苦闷他又不敢对谁讲,一讲别人就看不起他。

  “我的愿望是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如果没出事,我现在已经高考完,在家等着录取通知书了。”潘荣兴说,他当时根本没想过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

  在校表现较好 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荣兴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潘荣兴因父亲与赵华武的亲戚发生纠纷,而对赵华武一直怀恨在心,为报复便携刀潜伏在校内伺机作案,其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其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针对辩护人提出潘荣兴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故意杀人罪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针对辩护人提出被害人赵华武对引发本案有一定责任的意见,法院认为,赵华武身为人民教师,在其亲属与他人解决纠纷后,本应正确引导亲属化解纠纷,但赵华武则随其亲属闯入潘荣兴家中对其父进行殴打,是导致本案发生的诱因,被害人赵华武有一定过错,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此外,潘荣兴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其班主任和同学均证实其在校表现较好,其委托亲属已代其交纳部分民事赔偿款,应视为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在民事赔偿方面,法院根据综合考虑后,判赔7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潘荣兴当即表示服判不上诉。

  ■事件回放

  案发前,潘荣兴是丘北县一中高三理科补习(1)班的学生。2年前,潘荣兴的父亲与丘北县一中赵华武老师的小姨妹在田间劳作时发生口角。事后,赵华武等人到潘家与潘父发生打斗。当时,正在读高中的潘荣兴目睹了父亲被打的全过程。多年来,积怨一直压在他的心中,他也一直在寻找“复仇”的机会。

  今年3月16日晚,潘荣兴没上晚自习,而是携带了一把单刃折叠刀,躲在丘北县一中实验楼前的树下,等待着赵华武。

  一小时后,辅导完晚自习后,准备回家的赵华武出现了。潘荣兴上前拦住赵华武,说起了两年前的那段往事。争吵中,潘荣兴拔刀刺在赵华武肩上。虽然赵华武有一次逃脱的机会,但还是被穷追不舍的潘荣兴刺中7刀,赵华武最终倒在了血泊中。 本报记者 熊波 通讯员 沈昌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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