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国早报报道
近段时期以来,广西阳朔的一些摩托车司机在闯禁行路段时被城管扣车,并拿到2000元的罚单。司机们质疑: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是交警部门的职责,城管这样做系越权行为。 8月24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城管上路扣车开罚单
8月23日,阳朔县秦先生反映,8月8日晚11时,他骑摩托车经过阳朔县城蟠桃路时,突然被一辆面包车逼停。面包车里走下几名穿制服的男子,将他的摩托车钥匙抢去,将摩托车开走了。可他要求对方出示工作证,开具扣车单,均被拒。第二天,他去交警和运管部门询问,发现自己找错了地方,他的车是被阳朔县城管大队扣的。随后,他要求城管出具一份扣车单,但城管人员说不用出具扣车单,让他直接受处罚就行了。
8月20日,在3次要求出具扣车单遭拒后,秦先生无奈拨打110报警。在110民警的协调下,城管给他出具了扣车单,并说要罚款2000元,理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六款——“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不服可以去告我们”
8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城管大队处理违法事项的窗口。工作人员称,从今年5月起,阳朔县对蟠桃路实行交通管制,从晚上7时至次日零时,不允许两轮摩托车通行,并在显眼的位置设立了禁行标志。“谁叫你闯进去,被抓了就要被依法处罚,每辆摩托车罚款2000元”。
记者询问城管是否有权上路查车、扣车,并对摩托车主进行处罚吗,工作人员称,城管执法是受交警委托的,委托书就在城管大队队长手上。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之所以罚2000元,是因为之前都是罚200元,但还是有很多人违反禁行管制,所以只好按最高额度处罚。
现场有司机提出,城管无权上路查车、扣车和罚款,城管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你们认为城管没有权力上路执法,可以去县政府去告我们。”
随后,记者采访了阳朔县交警大队杨教导员。据他介绍,县公安局下发了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每晚7时至次日零时,两轮摩托车禁止驶入蟠桃路丁厄圆盘至汽车站路段。为此,阳朔县成立了城建城管组,由县里公安、交通、城管等多部门进行综合执法,对县城“五乱”现象进行综合整治。
杨教导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法主体是交警,司机违反该法应由交警开具处罚凭证。而且违反该法第九十九条第六款的行为,广西交警总队规定的处罚金额为1000元。至于县交警大队是否向城管大队开具委托书,杨教导员说,“据他所知没有”。
城管称是综合执法
24日中午,阳朔县城管大队大队长李光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扣车应该开具扣车单,“但在我们执法过程中,时常碰到执法人员叫停但车主不停车的情况,还有些车主直接丢车走人”。
是否有交警部门的委托书?李光强说:“没有委托书,县里是综合执法,开具的扣车凭证落款也是县综合执法办,因为城管大队位于县城中心且有仓库,为方便当事人前往处理,所以这些违法车辆统一放在城管大队,在城管进行处理。罚款2000元是为了从重处罚这些违法行为,给阳朔旅游创造一个良好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