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王海波张口咬掉张贴小广告女子的乳头,制造出轰动省城的“咬乳案”,被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四年后,刑释出狱后王海波没有改过自新,反而冒充交警欲强奸少女。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获悉,该案已被正式移送审查起诉。
四年前咬掉女子乳头
2005年3月5日凌晨2时许,王海波驾驶一辆摩托车行至合肥市屯溪路桥东南拐角处时,发现受害人黄某(女)在张贴小广告,遂上前自称治安队员,要将黄某带走,黄不愿意。王海波拿出手铐、警棍,铐住黄某的手后对其进行殴打,并将黄某强行带至五里庙附近的淝河边上。王海波逼迫黄某将上衣脱光,下身衣服褪至膝盖,并抽出黄某的裤带对其背部及臀部进行抽打。随后,王海波将黄某上衣口袋内的50多元现金拿走,并将黄某右边的乳头咬掉。此案曾轰动一时,王海波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一千元。
冒充交警欲强奸少女
王海波刑满释放后在某地担任保安,但他没有改过自新又重新作案。2009年5月23日下午4时左右,穿着保安冬装的王海波骑摩托车回家途中,看见两个骑着电动车没有戴头盔的女孩。王海波骑车追上去让两人停下接受检查并教育她们以后要戴头盔,注意安全。女孩刚离开,王海波觉得她俩年轻貌美顿生歹念,遂骑摩托车撵上她们,并要求带二人到合肥接受处理。
两个初一女生误以为王海波是交警,就按照王海波的要求把电动车停在马路边上,坐上王海波的车。到五里庙附近王海波看见一僻静地,就让两女孩下车站在墙角,手背在身后。王海波对她们进行搜身没搜到东西,命令高个子女孩脱掉外套,并用鞋带将二人捆绑起来。王海波让高个子女孩把衣服全脱完,女孩不愿,王海波将二人带到附近的空置配电房内,将手伸进高个子女孩内衣里乱摸,女孩不停地呼救。王海波威胁并脱女孩裤子,女孩挣扎,王海波没有得逞又转移目标向个子矮点女孩下手,女孩哭嚷,王海波一巴掌打在她脸上并拉开女孩衣服拉链。此时,高个女孩乘机逃跑,在路上碰见一老年人,高个女孩对老人说有人要强奸她,让老人报警。这时王海波追过来,看见有人不敢乱来就放了她们。见女孩要报警,王海波主动投案自首以期减轻罪行。
精神有疾病曾被否定
据办案人员介绍,四年前开庭时,王海波的辩护人曾表示,被告人所做出的一系列出人意料的举动,均和被告人自小就患有人格障碍有关。而公诉人则认为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手段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1979年出生的王海波,文盲(会写自己名字),因出生后得“新生儿肺炎”,置保育箱半月后好转。王海波曾在父亲的工厂里做电焊工,但工作极不认真,干活不到5分钟就溜走。2001年王海波结婚后与妻子开一家五金店,但不知料理,随心所欲,对家人和孩子态度十分冷淡。据了解,王海波很喜欢抓贴小广告的人。经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王海波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