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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被公安错抓后身上多处受伤精神失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6日00:38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张剑 记者 李尚辉) 近日,涡阳县花沟镇居民信桂侠向本报投诉反映,她母亲因为和一名犯罪嫌疑人重名而被公安部门错抓。母亲被送回来后,身上多处受伤,而且精神失常。经过鉴定,她母亲构成轻伤,并患有急性应激性精神障碍。为此,她多次找有关部门讨说法,但一直没有结果。

  母亲深夜莫名被抓走

  据信桂侠介绍,2009年7月26日凌晨3:00,花沟派出所7人破门而入,从床上抓住她母亲(当时没有穿衣服),她母亲要求穿上衣服,派出所的人打她不让穿。把她母亲架到警车上拉到派出所,才给她母亲一件三角裤穿。派出所的人让她母亲承认拐卖人口,她母亲感到莫名其妙,说自己从没有拐卖人口。

  7月27日,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把她母亲带到淮北市,经核实属于错抓人。为此,淮北市公安局赔偿她母亲5000元钱。当她母亲被送回家时,家人发现其浑身是伤,精神失常。于是,家人慌忙把她母亲送到阜阳市精神病院。经过鉴定,她母亲构成轻伤,并患有急性应激性精神障碍。为此,她多次找有关部门讨说法,但都没人理睬。

  信桂侠说,她母亲原来身份证上的名字不叫王书兰,而是2008年派出所换发二代证时,嫌她母亲原来名字姓王氏不好,于是把她母亲名字改成了王书兰。这也是她母亲被误抓的一个重要原因。

  派出所:奉命行事未打人

  昨日,记者联系到涡阳县花沟派出所,一民警告诉记者,7月26日,他们接到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的指令,于当日凌晨前往王书兰家抓人。该民警称,抓人时他们并未采取任何暴力,也没有破门而入,而是等着王书兰穿好衣服走出房门,民警才将其带上警车的。民警随后将王书兰送往涡阳县看守所。从抓人到送往看守所的整个过程中,派出所民警并未打过她。“27日,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的人到看守所提人时发现,王书兰身上有伤。王书兰是8月3日来派出所索要赔偿的,对于她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我们不清楚,所以对于她提出的赔偿要求,我们不能满足。”派出所民警表示,王书兰身上的伤与该所无关,至于抓错人,也只是奉命行事。

  公安局:提人时已发现有伤

  花沟派出所没有打人,那么王书兰身上的伤到底是怎么来的呢?为此,记者联系到淮北市公安局,淮北市公安局政治部工作人员表示,抓人的命令是他们下达的,但他们27日从涡阳县看守所提人时就发现,王书兰身上有伤,伤的来源可能是看守所内犯人殴打所致,至于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不太清楚。“抓人命令是我们下的,涡阳县花沟派出所只是负责协办,抓错人的原因,是王书兰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与相山分局所抓获的一犯罪嫌疑人所指认的一名拐卖人口网上逃犯一样。”该工作人员表示,为了表示歉意,他们拿出5000元作为补偿,而王书兰身上的伤肯定不是淮北公安局人员所致,对于王书兰的伤势如何,他们也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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