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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为追回被抢自行车砍死1人被判5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2日14:1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小伙为追回被抢自行车砍死1人被判5年(图)
肖路平在法庭上接受审理

  为了追回被抢的自行车,18岁小伙子肖路平一路追踪抢车者。在东莞高埗一家电子厂门口发现对方的行踪后,肖路平一刀砍在了其中一名抢车者的脑袋上。小伙子的行为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防卫过当?昨日,记者从东莞中院获悉,对于这宗备受关注的案件,法院一审判决肖路平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向被害者的家属赔偿经济损失66339元。

  骑车一路追 砍死抢劫者

  今年1月23日晚8时左右,肖路平骑着自行车经过东莞高埗镇绿化路宏光厂路段时,被守在路边的三名年轻男子拦下。这三名男子分别是同样18岁的鲁×伟以及他的两名同伙韩×龙、小朋(后两人另案处理)。肖路平丢下自行车,转身跑开。

  离开第一现场后,肖路平给父亲肖同保打了个电话,告诉父亲自己的自行车被抢,并让父亲带把刀过来。随后,肖同保骑了一辆自行车赶往事发现场,出门前他把家里的菜刀放在了车篮子里。肖路平向附近的菜农打听了鲁×伟等人离开的方向,便骑着父亲的自行车追了上去,在高埗镇绿化路通往康特尔电子厂的小路发现了三名抢车者的身影,赶紧骑车追了上去。当与走在最后的抢车者鲁×伟擦肩而过时,肖路平持刀朝对方的左耳部位挥了一刀,随后,被追三人离开了现场。

  肖路平又追到附近的菜地边。这时,肖同保也赶了上来。在菜农的指引下,肖路平和父亲在一块菜地里发现了躲着的韩×龙,并经他带路,在附近的菜地里找回了被抢的自行车。随后,警方接警赶到现场,并由肖路平指路,追回了被他放走的韩×龙。

  次日上午8时,被肖路平砍中左耳的鲁振伟,被发现死在康特尔电子厂南侧的菜地里,死者的左耳上颞顶部的创口已经深及颅骨。后经法医鉴定,鲁振伟死于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原本是抢车事件受害者的肖路平,被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披露后引发大讨论

  就在此案还处于侦查起诉阶段时,市民就肖路平的行为究竟应该如何定性,展开了一番大讨论。有网民在论坛上发表意见称,肖路平被抢在先,他的反击应该算是正当防卫。甚至有网民表示,其正面回击的行为应该作为见义勇为之举予以嘉奖。在东莞中院今年7月8日的公开开庭现场,这场争论由民间延伸至法庭上。

  肖路平的代理律师潘秋波在法庭上提出,肖路平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因为肖路平在挥刀击砍鲁×伟时,对方正欲对肖使用暴力,其行为应视为之前抢劫的延续。潘律师还提出,肖路平有意追缴回被抢赃物以惩治犯罪,其伤害行为是在自己的人身安全遭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实施的,是以惩处犯罪为目的,是出于见义勇为的心理。

  作为公诉方的检察院却认为,律师辩护称肖路平带菜刀是为了惩治犯罪,并由此上升至见义勇为,是律师的主观臆断。事实上,肖路平在追赶几名抢车者的过程中,对方曾经离开他的视线,“犯罪仍在继续、危险没有解决”的说法不成立。另外,尸检显示,肖是从背后砍中死者的头部,因此说鲁×伟先拿刀捅肖的说法也不成立。

  关于肖路平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肖路平被鲁×伟等人摔倒在地后,当时并没有反抗,而是爬起身逃跑。鲁×伟等人追了一会后,即回来骑着肖路平的自行车后逃跑了。此时,鲁×伟等人对肖路平的实际侵害已经消失,肖路平适时防卫的条件已不存在。而肖路平打电话叫来其父亲后才持菜刀、骑上自行车去追赶鲁×伟等人,其行为是一种事后防卫,并明显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而且,肖路平虽然是想追回被抢的自行车,但当其追上鲁×伟等人后,不由分说就持刀朝鲁×伟头部砍了一刀,并最终导致了鲁×伟的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 郑思琪 通讯员 王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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