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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老汉强奸女孩未遂未遭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4日04: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重庆秀山县检察院一不起诉决定书网上热传 跟帖网友被“彻底雷倒” 最牛决定:强奸未遂 不起诉

  本报记者陆建銮

  日前,一个名为《最牛强奸判决书》的帖子在天涯论坛广受关注,获得数万点击率。

  帖子贴出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的原文。在这个《不起诉决定书》内,重庆秀山县检察院承认一名70岁老头对一名女孩构成强奸,但老头因为个人身体原因,没有得逞,检察院就此认定他犯罪事实轻微,决定不起诉。发帖人称,遭遇侵害的女孩一直神志恍惚。

  面对这个《不起诉决定书》,无数网友表示“彻底无语”,也有网友直指检察院如此断案,背后定有猫腻。

  昨日,本报记者联系到了此案经办人——重庆秀山县检察院检察官薛海,并就此案展开调查。

  网友:

  决定书异常强悍

  网友“路JIAN不平”日前在天涯论坛发表了《最牛强奸判决书》一文。事实上,他说的《最牛强奸判决书》是重庆秀山县检察院作出的一份不起诉决定书。帖子称,2008年9月、10月的一天,受害人姚某被村里一名70岁的老人李世堂强奸,她被强奸时不满14岁。秀山县检察院于2009年8月18日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该检察院认定李世堂构成强奸罪,只是因为身体原因,没能成功,被迫放弃。检察院认为,李世堂犯罪未遂,情节轻微,故决定不起诉。

  这份不起诉决定书让网友大呼意外。有网友称,这名老人只是因为身体原因才被迫放弃犯罪,强奸罪是重罪,强奸幼女更应加重处罚,检察院因为犯罪未遂就决定不起诉实在荒唐。更有网友直呼“这个判决异常强悍!”

  受害者父亲:

  女儿多次想自杀

  记者联系了受害者姚某的父亲姚民全,姚民全称:“女儿有3级残疾,智力上有障碍,平时生活难以自理,需要人照顾。这个李世堂就是知道她这一点,欺负她之后还恐吓她。”

  姚民全说,女儿被强奸以后,回到家里有点神志不清,家人都觉得奇怪,多次问她也不说。姚民全说:“直到今年农历2月,我妹妹回家发现这个问题后,不断套她话,才知道女儿被欺负了,这个时候离事发已经有四五个月了。女儿是被李世堂‘说出去就杀了你’的话吓到的。”

  姚民全称,女儿现在仍然精神恍惚,有几次都想自杀。

  办案人员:

  证据不足很无奈

  记者随后致电本案的经办人——秀山县检察院检察官薛海,薛海在知道记者的来意后,随即表示愿意详细解释。“我在网上看到了家属的质疑,也看到有些记者朋友在网上发帖,说我们不接电话。但事实是从未有记者打我们电话求证,您是唯一一个找到我求证的记者。”

  薛海说:“首先要澄清两点,第一,姚某户口本上的出生年龄为1994年3月27日,她被强奸的时间在2008年9月、10月份,已经满14岁了。第二,我跟嫌疑人李世堂绝对没有任何瓜葛。我自己本身是重庆涪城区人,在事发的秀山县没有任何亲戚。而且这个案子检察院也多次讨论过,根本不是我一个人能左右的。”

  “发这个不起诉决定书纯属无奈。” 薛海感慨地说:“事实上,我们检察院并非像网上所说的那样胡乱下个决定书,实际上我们为了这个案子曾多次开大会讨论,但关键在于我们证据不足。”

  薛海表示,由于事发久远,而除了受害人和嫌疑人双方的口供外,没有任何第三方证据,“嫌疑人在第三次录口供时,突然翻供,全部否认有强奸的事实,这样我们就只有受害人的口供了,只凭这个证据是无法定罪的。”

  “我们虽未提起公诉,但承认了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为受害人再进一步申诉提供了便利。”薛海最后说,他们也是不想放过犯罪嫌疑人,才想出了这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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