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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受害家属谅解书可能影响醉驾案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4日08:3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9月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17分报道,今天(9月4日)上午,广受社会关注的醉驾死刑第一案的终审将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08年12月14日,孙伟铭无证、醉酒驾驶一辆别克轿车,越过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4辆轿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2009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这是我国第一起因交通事故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孙伟铭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9月1日下午,孙伟铭醉酒驾车危害公共安全案受害者家属韩常进、金宇航、张志宇在锦江区法院领取到《民事调解书》,并领取到孙伟铭家属首次支付的60万元赔偿,剩余40万元将于9月18日前支付完毕。与此同时,孙伟铭家人从受害家属处得到了修改后的《谅解书》。

  有关此案的最新情况,中国之声连线中央台驻四川站记者郑轶——

  主持人:9月1日,孙伟铭案进行了民事部分的调解,除了商定赔偿100万之外,还有哪些内容?

  记者:在孙伟铭不服一审被判处死刑准备上诉之后,其父亲孙林开始与受害者家属进行长时间协商,并在8月4日达成一致意见。孙林答应三周内凑齐100万元,希望对方为孙伟铭出具谅解书。之后的20天,孙林开始疯狂奔波凑钱。

  8月24日晚,孙伟铭的辩护律师给伤者戴玉秀的丈夫韩长金打电话表示已经凑齐100万元,包括孙伟铭的房产37万元、他父亲孙林的房产25万元、交强险赔偿10万、借款15万元及社会各界捐款33万元。在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主持之下,三方受害者家属拿到先期60万元赔偿款,联名签下谅解书交给孙伟铭的代理律师。待孙伟铭成都房屋的买主办完按揭手续之后,受害者就可以拿到其余的40万元赔款。加上在协商100万元赔款之前,孙家已经支付11.4万元,孙伟铭家里总共筹集了111.4万元赔款。

  由于孙伟铭的父亲刚刚做完膀胱癌手术,他将不能参加儿子的二审。孙伟铭的母亲要照顾丈夫孙林无法抽身参加儿子的二审。所以,孙伟铭刚怀孕的妹妹接替了父亲的工作,赶到成都为哥哥的事情奔波。孙伟铭的妹妹说,出事之后,全家面临的压力非常大。已经60岁的父亲一直想保护她和母亲,不让他们面对公众和受害者家属指责。现在,父亲做完手术躺在病床上,自己虽然身怀六甲,但必须出来支撑家庭。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张璇

  调解过程中,他妹妹和代理律师都提出希望受害人家属能按事前的协商结果修改谅解书,写下“重新判处”的字样。但是,受害者家属张志宇和金宇航没有答应这样的要求,只愿意像现在这样写:作为死伤者家属,他们对孙伟铭予以谅解,请求贵院对孙伟铭量刑时对此情节予以考虑。他们说,写谅解书是因为伤者戴阿姨必须拿到赔款继续治疗,他们从心里没有原谅孙伟铭,虽然同情他的父亲,但不会把这种同情转移到孙伟铭身上,就如没有把对孙伟铭的愤怒专移到孙林身上。

  最终,他们把谅解书交给孙伟铭的代理律师。今天二审开庭之前,孙家把这份谅解书作为证据,提交给四川省高院,请求对孙伟铭量刑酌情予以减轻。

  主持人:这起交通事故受伤的不仅是事故中的伤亡者,同时事故的肇事者自己及家庭也受到很大的影响和冲击。双方达成的民事调解书能否给孙伟铭案的终审结果带来哪些变化?

  记者:据四川大学一位教授介绍,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孙家和三个受害家庭达成100万元赔偿协议,属于刑事和解的类型。我国法律规定,一个行为造成的后果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刑事、行政和民事。如果被告方较充分承担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就应该得到谅解。孙伟铭的父亲和受伤者达成赔偿协议后,积极努力进行赔偿,最终取得受害方的谅解。因此,谅解书应该被法院采纳,对二审判决有影响,但影响到底多大,还是需要承办此案的法官作出最后的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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