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合川区进行公处公判大会。4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嫌疑人被当场宣布逮捕。7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今年8月18日撞死环卫女工的老板石成兵。
老板酒后驾车撞死环卫工
公审公判大会昨日早上9点在合川体育场开始。11名嫌疑人和被告,被手持冲锋枪的武警战士和民警,带到体育馆内。
据合川警方查明,今年8月18日下午,石成兵饮酒后驾驶渝B 29388轿车,由合川区合阳城驶往南津街。18时20分许,当车行至合川涪江二桥中段时,石成兵酒性发作,注意力分散,将正在桥上作业的环卫工人韩某撞伤,造成韩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石成兵驾车逃逸。后慑于警方的调查,他于第二日凌晨0时50分投案自首。昨日大会上,石成兵被认定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因涉嫌交通肇事被执行逮捕。
自首和积极赔偿可获缓刑
记者看到,在获刑的7名被告人中,只有2人是实刑,其他5人都没有穿囚服,而是穿的便装,他们获的是缓刑。记者了解到,获刑的刘国光撞死行人后,驾车逃逸。虽然4年后,他主动投案自首,但仍然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被告人欧家弟等5人,在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或立即投案自首,或积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一般都会认为有悔罪等情节,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并适用缓刑。
车辆超载等四类违法行为易酿成事故
昨日记者对公处公判大会上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以下四种交通违法行为易酿成重大交通事故:
摩托车违法搭载
今年3月8日,嫌疑人罗某驾驶摩托车,违法搭载蒋某和苏某二人。9点20分,当车行驶至新屋基路段时,罗某疏忽大意,撞到路上行人雷某。导致雷某抢救无效死亡,蒋某和苏某受伤。罗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7月23日被刑事拘留,昨日被执行逮捕。
车辆不避让行人
今年8月31日,嫌疑人王某驾驶无牌摩托车,行驶至合川阳洲花苑小区路段时,遇到行人李某横过公路中,王某未采取有效措施避让,致车与李某发生接触,造成李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于9月2日被刑事拘留,昨日被执行逮捕。
车辆有毛病上路
2005年7月4日,被告人刘国光驾驶四川富临运业集团存在安全隐患的川J 21432大客车,由重庆驶往四川蓬溪。当车行驶至合川区瑞山路时,因该车制动前桥失效,将行人钱某碾压,令钱某当场死亡。交警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今年7月22日,刘某投案自首,并向被害人的亲属赔偿了经济损失。刘某因交通肇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车辆严重超载
今年3月13日凌晨,被告人胡帮云驾驶核定准载19人,却实际装载了48名乘客的大客车。8时30分,当车行至合川云大路临江支路口路段时,胡帮云操作不当,靠成车辆侧翻于右侧3.4米高的堡坎下,致车上乘客韩某当场死亡,另外48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法院认为胡帮云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违章超载,造成乘客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李澜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