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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干部拘禁超生村民逼其下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6日10:50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 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计生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但违反法律规定,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达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近日,庐江县法院审结一起某镇计生办主任李某非法拘禁案。

  今年5月7日下午,李某在明知未经立案的情况下,伙同1名村干将违法生育第三胎的村民王某、钟某带至镇计生办,要求2人交纳社会抚养费,否则不让其回家,继而由村干部对2人进行看管。当晚10时许,王某在交纳1万元并承诺余款分期交纳后,被允许回家。次日上午,违法生育第三胎的徐某被通知到镇计生办,亦被看管。当晚,李某带着村干将钟某送回家,将钟某的丈夫汪某带到计生办实施看管。李某在要求徐、汪交纳社会抚养费无果后,先罚2人蹲下,用脚踢打2人,并对2人罚跪。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拘禁多人,并对被害人实施殴打、侮辱行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李某自首,且已向各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了各被害人的谅解,结合考虑被告人实施犯罪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其所在单位的集体荣誉,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故可认为属罪行较轻,依法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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