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强奸案依法作出判决。尽管被告人李兵坚称被害人“自愿”与其发生关系,但其系利用被害人醉酒后不知或不能反抗的状态而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李兵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天生丽质的莉莉出生在安徽一个县城,2006年10月,高中毕业后的莉莉跟随哥哥来到了苏州,先在吴中区的一家美容美发室做起了美容师,辞职后又做起了洋酒推销员。2008年2月18日,莉莉来到了苏城一条餐饮名街的一家KTV推销,被获准进入酒吧推销。莉莉上班第一夜“试台”,居然就有人点了她的酒。这人叫李兵,是苏州一家家电销售企业的销售经理。为感谢 “知遇之恩”,莉莉使出浑身解数向李兵劝酒,不一会儿就喝了大半瓶洋酒。深夜11点半左右,李兵准备离开,并提出要送莉莉回家。这时,李兵的手机响了,原来是他的另外几位同事已经在一家酒吧等他了,李兵便跟莉莉说,再去酒吧玩一会儿后送她回家,莉莉爽快地答应了。
仗着酒胆,李兵又驾车来到了兴市路上的一家酒吧,李兵跟同事们打起了桌球,怕冷落莉莉,李兵又特意为她点了酒,此时明显酒已过量的莉莉十分兴奋,又跟李兵的同事喝了一瓶啤酒、大半瓶洋酒,此时,莉莉再也忍不住了,不胜酒力的莉莉浑身发软,一屁股瘫坐在地上。见此情形,李兵向同事们提出,先将莉莉送回家再回来,大家便七手八脚地把莉莉抬上了李兵的宝来车,刚开出酒吧不久,邪念顿生的李兵,将车开到了一个绝少人迹的停车场,与酒醉未醒的莉莉发生性行为。随后将莉莉送往租住地途中突然发现,躺在一旁的莉莉已嘴唇发紫,呼吸细若游丝,赶紧回到不远处的酒吧,与同事们一起将莉莉送到医院,可是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仍然没能挽回莉莉的生命。
后经法医鉴定,莉莉血液中乙醇浓度达到了致命的520mg/100ml。根据专业知识,人体乙醇浓度达到400mg/100ml时,就会引起意识丧失、浓度昏迷,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而当乙醇浓度达到520mg/100ml时,可以确定完全丧失意识并有生命危险。莉莉的气管和支气管腔内呛入大量自己的呕吐物,系酒精中毒合并异物吸入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在法庭上,公诉人指控李兵与严重醉酒的莉莉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以其他方法强奸妇女,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被告人李兵则辩称,双方是自愿发生的关系,莉莉是陪酒小姐,当时也未反抗,自己的行为不是犯罪,更不构成强奸。法院在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李兵利用被害人醉酒后不知或不能反抗的状态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可认定其违背被害人意志,采用其他手段奸淫被害人,李兵强奸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李兵没有提起上诉。(周雷 冯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