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报道】
本报讯(记者 丁宝军 通讯员 周东强)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邢台宁晋县8·17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李宁,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
8月17日,李宁驾驶越野吉普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后,驾车逃逸并拖带被害人师某3公里,导致师某死亡。案发后,宁晋县警方以交通肇事案积极开展侦破工作。9月3日晚,犯罪嫌疑人李宁投案(本报9月9日A15版曾报道)。警方经过详细调查取证,认为李宁的行为更加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特征,遂向当地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报捕,9月18日,检察机关对李宁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