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毛庆昕) 11岁男孩武馆学艺,被安排睡在上铺,结果不小心摔下骨折。武馆该担责吗?昨日,这样一起纠纷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结案,武馆管理不善担责七成,赔钱5000余元。
11岁的小龙家住开封,酷爱武术,小龙的父母便将他送到开封市飞腾武馆学习武术,该武馆提供食宿。去年9月27日晚,小龙在寝室上床睡觉时一不小心从上铺摔下,经医院诊断为左肱骨干粉碎性骨折,小龙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共花去7000多元。
出院后,小龙的父母找到武馆负责人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王某认为学校没有过错,医药费应由小龙自行负担。
协商不成,小龙父母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龙医药费等共计1.2万余元。
开封市鼓楼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龙在武馆练习武术,武馆提供食宿,就负有对小龙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
小龙在上床时从上铺摔伤,武馆所提供的双层床铺具有安全隐患,没有尽到管理、保护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小龙作为限制民事行为人,在攀爬床铺时应当注意自身安全,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判决飞腾武馆承担70%的责任5000余元,小龙承担30%的责任2000余元。法院宣判后,开封市飞腾武馆在法院宣判后法定期限内未上诉。昨日,判决书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