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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吃霸王餐打死店主之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6日08:1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杨大正) 为了吃一顿霸王餐,姜华打死了拉面馆老板15岁的儿子。昨日,姜华故意杀人罪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辩论阶段,被害家属情绪激动,意想冲到被告席质问被告人姜华。在法官和法警的劝慰下,被害家属渐渐冷静下来,庭审得以继续进行。

  年仅19岁的姜华是山东人,案发前曾系统学过擒拿术。今年1月8日,姜华来到了五羊新城一家面馆,吃了31元钱的东西后,假装忘记带钱没法埋单,便要求店主派一个伙计跟他回家拿钱,企图趁机溜走。其后,店主15岁的儿子马某尾随着姜华,一心想把账结了好回去店里交代。

  约20分钟后,两人已经从五羊新城走到了珠江新城,姜华发觉马某紧跟不放,甩也甩不掉,霸王餐眼看没什么着落了。马某也似乎识破了姜华的“诡计”,便说了句“没钱吃什么饭呀,骗子”的话。姜华一怒之下,卡住马某的脖子将其绊倒在地,企图溜之大吉。

  马某不干示弱,从地上起来后,想再次拦住姜华。姜华见状,在马某胸部上打了两拳。之后,马某仰面躺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为了不引人注目,姜华把躺在草丛边的马某挪到了草丛里,还顺手拿走了被害人马某身上200多元的现金和一部手机。

  3天后,15岁的马某被发现死于珠江边的草丛里。经法医鉴定,马某胸部和颈部多处创伤,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1月14日,被告人姜华被捕。

  据指控,姜华在案发前也曾吃过一次霸王餐,还曾有在电话亭和手机店打电话不付钱的情况出现。

  庭审的焦点是姜华是否应判处故意杀人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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