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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冒充公司经理调包银行卡诈骗3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08日05:4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银行账户上的39万元存款,竟在一夜之间不翼而飞!外地老板周明(化名)怎么也没想到,原是自己的银行卡被一“假经理”调包。记者昨悉,“假经理”陈某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陈某是外地人,无业,曾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陈某来汉后,因手头无钱,又起了“歪心思”。

  2000年6月,陈某冒充一家化纤公司老总“林欢”,同伴黄某则化身秘书“小王”。两人在网上发布了销售某种化纤产品的虚假信息。浙江某市一公司经理周明无意中看到此信息,因感到售价非常便宜,便多次与“小王”联系欲购买产品。

  双方达成基本意向之后,当月底,周明就携带39万元汇票来汉。同年7月初,陈某在一家酒店接待了周明,双方签订购销合同。为方便支付,他要周明在汉口一银行办理了存折和银行卡。当晚,陈某和黄某将周明安排到一家宾馆休息。趁周明不注意,将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及密码函与周明的银行卡与密码函调包。之后,黄某还哄骗周明烧毁调包之后的银行卡。

  第二天,黄某陪同周明将汇票解付,将钱转入通存通兑存折。第三天,周明打电话给“林总”要求发货,却发现对方电话已关机。周明感觉不妙,赶紧再去银行查询余额,发现存折的39万元早已不翼而飞!他赶紧向警方报案。

  2008年8月,警方将陈某抓获归案。陈某交代,他伙同黄某在孝感、云梦等地,分11次将钱取走,并分赃挥霍。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等采取虚构事实手段,骗取公民财物计人民币3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对其作出如上判决。(记者王璐 通讯员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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