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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式执法”当事车主起诉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09日12:34  法制晚报

  车主自称好心搭客反被罚1万元要求法院撤销该份行政处罚决定 北京律师郝劲松为其代理

  本报讯(记者王巍) 上海市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钓鱼式执法”曾引起广泛争议。记者上午获悉,当事车主已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处罚决定。

  北京律师郝劲松作为车主张先生的代理人已经于9月28日向上海闵行区法院递交了诉状。

  车主张先生起诉称,2009年9月8日,在他开车去单位行至元江路口等候红灯时,遇一白衣男子求助,该男子以肚子疼却打不到车为由恳求搭车。

  张先生让其搭载车辆并拒绝了其两次主动提出的付费请求。当车开至北松公路转弯处,白衣男子要求倒车,但在此过程中刚一停车,此白衣男子伸手抢拔张先生的车钥匙。随后大约七八个男子一拥而上将原告从车上拖下来并抢走车钥匙,同时强行搜身,搜去了原告的行驶证,期间不容张先生辩解。

  此后,其中一男子向张先生出示了《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调查处理通知书》。

  上述工作人员在张先生并未非法运营的情况下,以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为由,扣押了张先生的车辆。事后,张先生多次向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及其主管部门投诉,在未经法定程序和认真调查并剥夺张先生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的情况下,执法大队于2009年9月14日对张先生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张先生事后得知,该事件是执法大队故意设计陷阱,雇用人员冒充犯病乘客利用自己的同情心搭乘自己的汽车,以便诬陷自己非法运营,执法大队以此为由对自己处以高额罚款。

  张先生认为,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为此,张先生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案情回放

  据报道,9月16日,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曾对此事作出过回应,在网上发文宣传自己出“新招”整治非法运营,“先取证后查处”。当晚,该大队大队长在上海电视媒体上称,事件过程与张先生所说“截然相反”,但对记者的提问却称“不能谈”“工作秘密”等,并拒绝公布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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