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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谎称失窃520万遭行政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09日13:19  海峡网-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黄圣达 实习生 姚欣 通讯员 蔡东庆 刘海燕)如果真的有520万元现金失窃,那么这应该是厦门历史上最大的入室盗窃案。昨日上午,这起“惊天大案”赫然出现在一份报纸上,并很快在全市各大网络社区掀起波澜。

  几个小时后,“受害人”王女士变成了“嫌疑人”——她向警方承认,所谓“520万元现金失窃”纯粹是个谎言;她被偷的,只有价值2万多元的首饰。

  警方依法对王女士执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

  6日21时许,住在江头新景天湖广场小区的王女士回到家中,发现房间被翻得一片狼藉,显然是遭贼了!接到王女士的报警电话,江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王女士煞有其事地告诉民警,他们家是做生意的,最近老公在江西开了家新店,需要一大笔钱装修店铺。原本她打算5日就把店里520多万元的营业款给老公汇去,后来因为有事耽搁,钱没汇成,就干脆用纸箱装了起来,抱回家中。没想到,早上才把钱放到家里,晚上就遭贼了;除了这520多万元的现金,被盗的还有价值不菲的金银首饰和玉器。

  此前厦门入室盗窃单起案值最高记录是250万元,如果王女士所言非虚,这个纪录将翻上一番。案情重大,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湖里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也都赶到现场协助调查。然而,经验丰富的民警很快发现,这起案件有太多的不合常理之处……

  一般来说,商人每隔三五天就会把营业款存入银行。那么,王女士的生意究竟有多大,身边同时放了这么多现金?而且,她一个弱女子,是怎样把这一大笔钱搬到家里的?没等民警提出疑问,王女士已主动打电话向媒体爆料;第二天,这起“惊天大案”就出现在报纸上。

  然而,一到派出所,王女士突然改口坚称,被盗的现金是50万元,早上她用袋子装着带回家。

  考虑到王女士家的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警方初步判断,盗贼应该是从窗户爬进来的。然而,就在民警调出小区监控录像,反复查看后,却发现王女士又撒了谎——早上王女士回家时,手中并没有所谓的“装着50万元现金的袋子”!

  谎报案情,将会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办案方向。在民警耐心教育劝导下,王女士终于承认了说谎的事实。原来,她只是被偷了一些首饰,但心想案件报得大一点,警方可能会更加重视,于是虚报了“520万元现金失窃”;后来,她自己也觉得“520万”似乎太多了,一个箱子可能都装不下,所以赶紧改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从“受害人”变成“嫌疑人”,王女士后悔莫及。

  江头派出所副所长王勇表示,一方面,对于王女士家的入室盗窃案,警方会继续全力侦破;另一方面,对于王女士谎报案情的行为,警方也要依法进行处罚。警方同时呼吁,市民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上报案情,才能更加有利于案件的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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