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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236公里奔驰车成浙江“飙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07:04  中国宁波网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宁波支队获悉,截至目前,仍有34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速180公里以上的宁波籍超速违法车辆未按规定接受处理,其中一辆牌号为浙BHP222的奔驰SL500跑车更是以时速236公里成为浙江新“飙王”。

  据了解,原“飙王”是一辆牌号为浙BJT999的奔驰S500轿车在去年12月20日创下的,当时该车在限速每小时120公里的路段上超速行驶的时速高达233公里。今年6月9日,当事驾驶员苗某被高速交警罚款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另据统计,目前仍有674辆宁波籍机动车在省内高速公路上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未及时接受处理,其中最多的是一辆牌号为浙BN7939的捷达轿车,在省内高速公路上有32次违法记录尚未接受处理。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的通知》要求,对超速180公里/小时的违法车辆,高速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当事人经告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的一经查获,一律予以扣留机动车,依法处罚后予以放行。

  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郦力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波网稿源:东南商报编辑: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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