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黄见锦)近日,长乐一男子在网上发布虚假甲流疫情信息,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近日,28岁的长乐玉田人李某在某论坛发帖称:昨天在长乐市首占镇赤屿中学与塘屿小学,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30多例,两所学校学生都因此停课。接报后,长乐市警方高度重视,经多方调查,发现此乃虚假信息,于是将涉案人李某逮捕归案,并做出拘留10日的处罚。
长乐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张克湘律师告诉记者,故意散布流感谣言,将面临拘留罚款。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碍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张克湘提醒市民,遇到此类虚假信息,一不要轻信,应该向公安局、教育部门等有关部门或村(居)委会及时举报;二不要继续谣传、散布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