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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种植罂粟为猪治病获刑六个月

  本报讯(记者 蔡小莉)一名农村老汉为给猪治病,竟在自家自留地里种植罂粟,结果因触犯刑法领刑,并处罚金。日前,宜宾县法院依法以被告人李忠安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67岁的李忠安系宜宾县双龙镇红星村村民。去年10月,李忠安将非法获取的罂粟种子种在自己家自留地里。2009年4月22日,李忠安收割部分未完全成熟的罂粟植物放置在地里,准备用于给自家喂养的猪治病。次日上午,宜宾县双龙镇派出所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李忠安种植罂粟的行为且已收割部分罂粟。公安机关遂会同村干部将李忠安自留地里剩余的罂粟植物予以铲除。经过现场清点,李忠安种植的罂粟原植物一共为1806株。经宜宾药检所鉴定李忠安种植的该植物为罂粟。

  法院认为,李忠安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1806株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李忠安种植罂粟的目的是用于给猪治病,在罂粟未成熟前收割了大部分,其种植罂粟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以对被告人李忠安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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