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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暗恋女老板趁酒意将其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3日03:2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杨炯 林良标 通讯员 苏智生

  时间:昨日

  辖区:鲤城刑侦七中队

  男员工暗恋上女老板,但又自惭形秽不敢挑明。最终,他竟趁着酒意,将女老板压在床上。女老板机智逃脱,并将恶男反锁屋中,岂料又让他翻墙而逃。“躲过三十躲不过初一”,昨日,这名涉嫌强奸罪的员工,被警方提请批捕。

  现年38岁的陈某,是三明大田人,一直未婚。10月5日,他到鲤城江南工业区找工作,应聘进了一家服装材料加工厂,做临时工,应聘的原因是,工厂的女老板古女士“长得很不错”。做了5天活,他就向古女士请了假,“那几天我就对她有好感了,害怕见到她不能自拔”。

  女老板古女士是江西人,年届四十,已有家室。陈某上班的第一天,就打听到了这些。请假两天后,陈某还是没有摆脱自己心中的“暗恋想法”,但一想到自己不过是一个打工仔,而且浪荡了几十年一事无成,心知这都是妄想。

  12日晚10时许,陈某鼓起勇气给古女士打电话,“我想长期在你们厂里工作,而且还有几个做熟练工的老乡也要过来,我想跟你谈谈。”电话打了快一个小时,说得有模有样。古女士一想,自己厂里也就20多个人,再招些熟练工也好,就答应了陈某上门谈话的要求。

  陈某有些胆怯,特意喝了些酒,凌晨时分,他赶到古女士的宿舍。打开房门,陈某发现古女士独自一人在家。他东扯一句西扯一句,话不着边。突然,他趁着酒意,硬将古女士压到床上,强行欢事。面对比自己强壮很多的陈某,她无奈只好顺从。完事后,古女士压住怒火,谎称要去上厕所,溜出家门并从外面将房门反锁,接着打电话报警。

  不久,民警赶到现场,但陈某已经不见了,现场只剩下一条男士内裤和一部手机,均是陈某的。原来,古女士离开几分钟后,陈某发现不对劲,赶紧翻身起床,又见房门被反锁,慌乱中只好套上长裤,跳窗而走。几天后,陈某在一家网吧上网时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陈某曾在2000年就因犯强奸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一直无所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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