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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国森受贿案公审 举报恶性案件可能立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3日06:22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天上午,平阳县人民法院,庄严的国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戴国森受贿案在该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上午8时许,市纪委、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的百余名干部陆续进入法庭。

  在法庭上,对公诉机关指控受贿150余万元等犯罪事实,戴国森供认不讳。在最后陈述时,他请求法庭能够对他从宽处理。庭审2个小时,法庭未作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一名参加旁听的机关干部感慨道:“很有警示性,为官之道,清廉二字须牢记。”

   审判长:你是不是党员戴国森:我已经被开除了

  昨天上午8时25分,一辆警车驶入法院。透过贴膜玻璃,隐约可见坐在车里的戴国森。停车后,法警打开后车厢。见有记者拍照,戴着镣铐的戴国森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台阶。法警大喊一声,“慢点走”。他立即身体笔直,两腿靠拢,做出立正姿势。

  53岁的戴国森,一身黑色休闲装。他原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今年4月,他涉嫌受贿被市纪委立案审查。因盛传纪检部门从他家中搜出10多本房产证、大量虫草以及数十个高档LV包,被坊间戏称为“戴包包”。

  在法院羁押室,法警从食堂给戴国森端了一碗鸡蛋面。他没吃早饭,一早就让法警从温州市看守所押到平阳。

  上午9时40分,戴国森被准时带进审判庭。旁听席分成3个区域,左边是媒体记者区,中间坐的是有关部门干部,右侧的椅背上贴着“家属旁听席”字样,那里坐着20来名被告人家属。进入法庭,戴国森站在被告席上,面对审判长,开始回答法庭提问。

  “你是否是党员?”审判长在核对身份时询问戴国森。他犹豫了片刻,缓缓答道:“已经被开除了。”声音很轻,法警上前把话筒拉近点。

  紧接着,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戴国森扭头看了一下旁听席上的家属,没有任何表情。回过头去时,他伸手抹了下眼角,捏了捏鼻子。

  审判长:LV包、野山参等财物收了多少戴国森:我记不清收了多少

  据公诉机关指控:戴国森在2002年至2009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辖区内的企业在用地、规划、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LV包、野山参、象牙雕刻以及各类首饰、购物卡等财物,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行贿人商品房,受贿数额共计150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戴国森回答最多的是“没有异议”、“是真的”。他说,“这些人送钱物的目的是:工作上的、感情上的、朋友之间的关系,请求我办事,希望能得到关照。”

  当审判长问他收受的包和首饰等物品数量时,他说:“真的记不清数量,只是每年都有送的。”接着,他竟发笑了,笑容僵硬。

  这分8页的起诉书上,明确记载着戴国森每一笔受贿的记录:

  2002年3月,温州某鞋业公司董事长诸某为感谢戴落实54亩工业用地,先后送给戴国森烟酒及野山参等财物,今年春节前,诸某还给戴送去了一根金条(重100克,价值19160元)及辽参等贵重财物。去年6月份,戴国森为谋求个人职务上的提拔,以捐款名义向诸某提出由其代付80万元,诸某当即予以答应,并在该鞋业慈善基金账户中给付。戴国森后来把这80万元用于去北京买画进行“跑官买官”活动。

  温州某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诸某为征地建厂,先后送给戴国森合计面值8万多元的购物券。

  温州某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某为感谢戴帮忙征地建设新厂区,先后送给戴高级烟酒等贵重财物,其中2007年4月,黄某到戴国森的办公室里,送给他雕有凤凰图案的翡翠玉佩1对(价值5万元)。

  温州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为开发区15、16号地块的29亩工业用地改变功能为商业用地,多次寻求戴国森的帮忙。

  李某为感谢戴在公司开发该地块过程中给予关照,2003年至2008年春节期间,李某到戴的办公室或家中送去超市购物银行卡,共计9万元。另外,又先后送了LV包、首饰等贵重财物以及现金、购物银行卡共计11万余元。

  今年元旦,李某在温州市江心西园大酒店宴请戴国森夫妇,饭后李某送给戴现金2万元。

  某集团公司总经理潘某夫妇为感谢戴国森在“康泰大楼”产权分户以及开发“汇金锦园”楼盘过程中给予的关照,在2006年至今年,先后送给戴现金、金银首饰、女包等贵重财物。其中,在2008年春节,潘某夫妇宴请戴国森夫妻吃饭,饭后送给戴国森现金3万元。

  “借地生财”成为戴国森受贿的主要来源

  2003年左右,温州某集团有限公司、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李某为旗下的箱包公司在滨海园区征地建设新厂区,多次找到戴国森要求给予支持。在戴的支持下,该箱包公司于2007年5月顺利落实了工业用地30余亩。

  2003年11月,李某的房开公司中标开发区西片3号地块,准备开发房地产项目,后因该地块周围雁湖社区居民阻挠而未能进场勘察、测量。李某为得到戴的关照,于2006年11月底与戴国森口头约定,把该房开公司开发的财富中心1905室写字楼,以1.5万余元每平方米的低价卖给他。随后,他加价把房子卖给他人。

  经鉴定,该写字楼在2006年11月30日的评估价格为17200元每平方米,与戴的购房总价的差额为39万余元。

  戴国森的犯罪事实,多与企业用地有关,“借地生财”成为他受贿的主要来源。在法庭上,戴国森称, “我没有其他财产了,虽然在外面还有五六百万的投资,但其中四五百万都是借的。”

  戴国森在关押期间曾向警方提供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线索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童平宇是戴国森的辩护人。他认为,戴国森犯罪后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戴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曾向我市警方提供一起关于强迫9名未成年在校女生卖淫及强奸多名幼女的恶性刑事案件的线索。

  目前该案已基本查清。公诉机关也出示了证据材料,证明其确实检举了这起恶性刑事案件,案件主犯已于9月8日被批准逮捕。

  辩护律师还向法庭提供了一份戴国森亲属代为缴纳暂扣款200万元的证据。

  辩护律师辩称,戴国森没有超出职权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犯罪情节并不严重,其利用职权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行贿人商品房的行为是发生在两高有关司法解释实施之前,且受贿所得全部退出,认罪态度好在量刑时应予考虑。

  公诉机关认为,官员如果超出职权范围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就不仅仅只是受贿,还会构成渎职等犯罪。戴国森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行贿人商品房的行为虽发生在司法解释实施之前,但该解释具有溯及力。因此,这不是戴国森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公诉人解释拍卖赃物为何没计入受贿金额的原因

  今年8月27日,戴国森被抄没的22只名牌包等赃物被公开拍卖,拍品成交率100%,总共114项物品拍出117.8万元。

  这些财物并没计入受贿金额,公诉人认为,一个刑事证据证明的事实应该确定唯一的,不能存在多种可能性,被告人的供述与行贿人的陈述不相一致,致使这部分财物的证据无法得到相互印证,不符合证据的排他性和唯一性原则,所以没有认定。不过,公诉人认为,这些事实应作为犯罪的情节从量刑上予以考虑。记者 胡建国 徐越 通讯员华 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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