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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钱1斤 过期月饼竟当精品卖

  3元钱1斤,5元钱两斤,过期月饼当精品卖,“优惠”的价格吸引了不少市民购买。在成华区仁义路社区菜市场,一摊贩将部分过期的散装月饼拿到市场上出售,昨日市场管理方得知情况后,立即勒令该摊贩停止销售、并销毁过期月饼。

  昨天上午,记者一走进青龙场附近的仁义路社区菜市场,就看到几个摊位上堆放着许多散装月饼,摊位前还挂了好几张“精品月饼”的宣传海报。见到记者走上前,摊主立刻热情地介绍说,这些月饼是从本月12日开始销售的,价格也十分诱人:3元/斤,5元/2斤。摊位前不时有人前来询问价格,守摊位的中年人说,他卖的月饼很受顾客欢迎。“已经卖了好几车,一些‘比较好的品种’已经卖断货了。”

  “这月饼这么便宜,是不是已经过期了?”记者向摊主询问,摊主没有正面回应。见记者埋头看生产日期,似乎有些犹豫,摊主又随手撕开一袋月饼,大方地塞到记者手里说,“随便吃,你们买不买都没有关系,这月饼味道绝对没问题!”

  但是,产品的质量安全毕竟不是由“味道”说了算。记者闻了闻月饼的气味,不敢入口。记者仔细观察,该摊位上销售的月饼主要有两种品牌。其中一种品牌的生产日期是在8月10日左右,保质期为60天。到昨天,这种月饼已经过期大约半个月了。而另一品牌的月饼,生产日期大多为9月12日,保质期是45天,算下来也仅差几天就过期了。

  随后,记者来到市场管理办公室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摊主贩卖月饼他们是知道的,之前他们检查时,摊位上的月饼并未过期,“可能是后来摊主又私自在其中掺杂了部分过期月饼进行销售。”市场管理人员立即来到摊位前,责令摊主停止销售已经过期的月饼,并作销毁处理。本报记者 郭庄

  报料人:刘先生 线索费: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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