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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女研究生一夜情后实施盗窃并拍艳照

  女研究生与网友“一夜情”缠绵后,发现自己价值6600元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被男子拿走,男子更以之前拍摄的“艳照”相逼,不让女研究生报警。昨日,青羊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男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3000元。

  今年2月27日上午9时许,25岁的在读女研究生罗某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郫县一所高校读书,去年11月15日下午,她通过聊天室认识了网名为“听不到何时”的张某。张某说自己是山东人,与女友吵架后,当天刚到成都来散心。两人一直聊到天黑,并相约见面。第二天,两人在市区玩了一天,晚上又去迪厅喝酒。随后,两人到位于东马棚街的一家商务酒店开房。缠绵时,张某用手机拍下了她的裸照。早上醒来后,她便发现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不见了,而手机SIM卡则被张某放在床头柜上。“张某发短信以之前拍摄的‘艳照’相逼,我害怕照片泄露,当时就没报警。”罗某说,这期间,她一直和张某联系,让他寄回笔记本和手机,但张某并未这么做。

  警方立案后,对张某实施了全国上网追逃。8月17日,河南郑州市警方将张某抓获。昨日上午,青羊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她知道我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且当时我也是真心想和她谈恋爱。”28岁的张某称,他曾主动打电话告诉罗某自己将东西拿走了。但他也坦承,今年2月自己结婚一事罗某并不知情,而且“拿”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离开时也未征得其同意。

  考虑再三后,在总结陈词时张某表示认罪。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判处其犯盗窃罪。考虑到张某的妻子在开庭前已全额上交了6600元赔偿款,可对其从轻判处。青法检 本报记者 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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