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妻子离婚,带着两个孩子独自生活的达县男子邓明(化名),在要求前妻陈春(化名)复婚不成后,一气之下劫持前妻达3个多小时,达县警方在政策攻心之后,将邓明成功制服,这是今年5月31日发生在达县南城侨兴花园内的一幕。记者昨日从达县检察院获悉,因情节轻微,且受害人陈春请求免于处罚,检察机关最终免予起诉。在听到这个好消息的次日,这对曾经的恩爱夫妻破镜重圆,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事件回放:男子劫持前妻
5月31日上午10点15分,达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称达县南城侨兴花园内有人持刀劫持了一名人质。接警后,达县公安局局长程胜带领数十名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只见一青年男子将一把弹簧刀架在一女子的脖子上,两人靠墙角而立。因现场情况十分危急,达县公安局立即向达州市局汇报,达州市公安局局长徐承随后带领警力赶赴现场增援。
经外围走访查明,持刀男子邓明,今年31岁,被劫持女子为陈春系其前妻,两人2009年1月协议离婚,约定两个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给孩子800元抚养费(学费、医药费除外)。但邓明因孩子的原因一直想与陈春复婚,遭对方多次拒绝,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警方在耐心宣讲政策的同时,找到邓明的父亲做工作,下午1点10分左右,趁邓明放松警惕时,警方一举将其制服。
前妻自责:请求检察官不予处罚
6月1日,邓明被达县警方刑拘,随后该案移交检察机关。
经历劫持惊魂后,陈春陷入了长时间的反思,对前夫的怨恨一天天消减,而自责却在一天天加重。
9月17日,内心备受煎熬的陈春向检察院递交了一份谅解书。记者从这份谅解书中看到,邓明和陈春曾是一对恩爱夫妻。2001年两人自由恋爱结婚,在有了两个小孩后双方矛盾渐生,迷信的陈春听算命先生建议,两人最好离婚分开一段时间。2008年冬季两人分道扬镳,但陈春后来却没有如约支付孩子抚养费,而邓明身患疾病生活日益艰难,他多次找陈春复婚遭拒,无奈之下遂将两个孩子推给陈春。5月30日晚,陈春找“开锁王”将邓明的住房换锁,和孩子搬进去住,邓要钥匙,陈春坚持不给。5月31日,邓明提出一人抚养一个孩子,并要求到民政局修改离婚协议,刚刚走到楼道间,两人再次激烈争吵,邓明怒不可遏,于是便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在获悉前夫可能涉嫌绑架后,陈春提出了异议,力陈此案系一般民事纠纷,系由孩子抚养问题引起。首先,邓明未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在警方到来后,也没有提出以现金、实物等作为释放条件,自己不是所谓的“人质”,自己作为一个母亲,未给儿子母爱,在前夫患病时,自己却抽身而去,在整个事件中,自己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恳请检察机关考虑实情不予处罚。陈春还表示,邓明的事情解决之后,自己会立即与其复婚。
检察院: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10月26日,陈春等来了好消息,检察机关建议不予起诉,但邓明要接受6个月的社区矫正。
“作出这一决定是多方考量的结果。”昨日,承办此案的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浩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该案背景较为特殊,是因家庭矛盾而起,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而且双方事后积极达成谅解,为慎重起见,达县检察院特请达州市检察院检委会把关,最终从法律和人性化两方面考量,建议免予起诉。张检察官指出,这个处理结果,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张检察官透露,在收到不起诉建议书的次日,陈春即兑现“承诺”,和邓明破镜重圆。记者欲对两人进行采访时,均被“不希望打扰”为由婉拒。实习记者 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