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学忠李元记者高冰洁)盲人妹妹请姐姐帮忙存一笔钱,没想到贪心的姐姐却将妹妹的钱骗取了。近日,荣县法院对赵桂英(化名)诈骗妹妹赵某钱财一案宣判:赵桂英犯有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荣县留佳镇花合村的赵某是位盲人,丈夫常年在当地一煤厂挖煤。2007年的一场矿难,夺走丈夫生命,赵某获得20万元赔偿金。因为自己眼盲,赵某就委托姐姐赵桂英和另两名亲属,把赔偿金全部存到银行,其中存了15万元的定期、5万元的活期。
2007年10月27日,赵桂英以要帮妹妹办事为由,将其身份证骗到手中。随后,赵桂英跑到银行谎称妹妹赵某的活期存折丢失了,申请挂失。当年11月5日,赵桂英领到了帮妹妹赵某补办的存折,并将存折上的5万元钱全部取走。2008年1月13日,赵某委托亲属到银行去取款时,才发现存的5万元活期已被人取走。后经调查,赵某被告知,这5万元钱全部被赵桂英取走。今年5月19日,赵桂英被广州警方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