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富心振记者江跃中)驾车打瞌睡,发生碰撞后致使车内及路边人员2死2伤。司机刘某日前被浦东新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83.9万余元。
2004年4月17日21时许,现年35岁的司机刘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搭载受害人李某,沿浦东新区川周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杜甫亭车站附近时,刘某因疲劳驾驶致使所驾车辆冲入对向车道,先后撞击位于道路南侧路边的顾某、杜某、杜某某及道路北侧的行道树。被害人顾某、李某均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被害人杜某、杜某某受伤。刘某肇事后竟逃离现场。经公安机关认定,刘某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今年5月14日,刘某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上述犯罪事实。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2人受伤,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被害人李某、顾某死亡,刘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