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梁刚 张煜晖)绑架9岁男孩,仅向其家人索要5000元赎金。昨日,郑州最低“标的”绑架案一审有果,管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绑匪获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8月15日17时许,9岁的小亮(化名)正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富田太阳城门口玩耍,被该小区保安、21岁的张晓明带至附近的岔河村附近。
当天,张用胶带将小亮手脚、嘴巴缠住,打电话向刘的父亲索要现金5000元,后经协商降至4500元。威胁不准报警,否则就让其为儿子收尸。张晓明挟持小亮乘坐出租车至交钱地点附近的航海体育广场,将其藏匿至航海体育广场草坪一窨井内,威胁其不许叫喊。并电话指令小亮的母亲将钱放至航海路岔河桥东南角。
8月16日零时许,小亮趁张晓明去取钱时爬出窨井逃脱,张晓明在远处目睹小亮逃脱,因内心恐惧未去取钱并逃跑。8月18日,张晓明在家人劝说下投案自首。
管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晓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