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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团伙在国道上碰瓷敲诈外地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8日02:0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宝鸡讯(记者 杨明 通讯员 赵宝琦)开着租来的高档轿车,故意与外地过境货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敲诈。11月3日,正当王某等3人继续作案时,被闻讯赶来的眉县警方抓了个正着。

  11月2日中午,一名河南籍的大货车司机向眉县警方报案,称他驾车行驶至310国道槐芽镇清秋村段时,被一辆别克轿车拦住,说大货车在超车时把他的车剐蹭了,要赔5000元了事,司机不给,车上的两男一女3个人便把他打了一顿。

  11月3日,眉县公安局槐芽派出所也接到相同报案,一辆外地货车被一辆别克车碰了,结果别克车司机张口要1万元,车主无奈之下报案,警方立即来到事发现场310国道横渠镇段,当场抓获正在实施敲诈的3名违法人员王某、李某和肖某,并扣押了黑色别克轿车。

  经查,三人为两男一女,均是眉县农民,他们得知杨凌农高会期间,高速公路要实行交通管制,大货车无法走高速,只能绕道310国道,便萌生“碰瓷”敲诈的想法。10月30日,他们从西安租来一辆别克小轿车,并买来3副假车牌,在310国道眉县境内寻找目标,只要发现有外地大货车经过时,故意靠上去与货车剐蹭,然后拦住敲诈钱财。如果司机不给钱,他们就采用石头砸、铁锹打,打耳光等手段,强迫司机掏钱了事。从10月31日到11月3日,先后作案4次,敲诈钱财600元 。

  日前,3名违法人员已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骗老乡到外地回头敲诈家人

  本报咸阳讯(记者 魏光敬) 以介绍工作为由,将身为同乡的女同学骗到江西,在限制女同学人身自由后,又向其家人实施敲诈。

  据兴平市公安局丰仪路派出所所长谭春社介绍,10月24日,辖区张先生报案称,他此前接到陌生人的电话,说他女儿在苏州的一个歌厅唱歌时,把人家电视砸坏了,需要赔偿1.2万元。如果不及时汇钱,就把他女儿卖到云南歌厅当小姐。张先生还说,当时在电话里还听到女儿的哭声,但考虑到家里没钱,在跟对方讨价还价后,张先生向指定的银行卡上汇了两千元钱。

  事后,对方又要求把剩下的钱汇到卡里,他无奈之下求助警方。

  接到报警后,兴平警方多方排查,最后确定对方在江西省,并立即派3名便衣前往江西。10月30日,警方在江西省南昌市汽车站,发现了准备乘车的受害者和一名陌生男子,警方成功对受害人实施解救,而陌生男子则趁机逃窜。

  经警方调查,受害人今年21岁,10月中旬,同学王某称在江西能赚到大钱,将她骗到江西后,上演了这起敲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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