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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娟案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0日16:36   SMG《深度105》

  日前,一起名誉权官司的判决,使得因追星而出名的“疯狂粉丝”杨丽娟,又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去年,杨丽娟母 女以《南方周末》报社的报道侵犯其隐私权和名誉权为由,打起了官司。今年9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杨丽 娟母女败诉,判决书中还首次提出了一个有争议的概念,叫"自愿型公众人物"。对此,杨丽娟很是不服。

  从16岁开始,杨丽娟就痴迷于香港演艺明星刘德华,为此家里欠下不少债。2006年,杨丽娟的父亲杨勤冀决定 要卖肾支持女儿追星的消息通过媒体报道后,杨丽娟一家进入了公众的视野。

  一场疯狂的举家追星秀

  这场举家参与的追星秀一步步走向疯狂。2007年3月19日,杨丽娟的父母借债随女儿来到香港,在与刘德华近 距离接触、谈话及拍照之后,杨丽娟又提出想单独约见刘德华。

  就在被拒绝后的第二天一早,杨丽娟和母亲一觉醒来后发现,父亲杨勤冀不见了,只留下一封遗书。遗书中,杨勤冀 对刘德华写道:"你应该见杨丽娟,为她签个名,救救她,除了你,她已隔绝了这个世界,只有你,才是她心灵的呼唤。"随 后,香港警方在尖沙咀附近海域,打捞到了杨勤冀的尸体。

  报纸报道侵犯隐私?

  父亲杨勤冀的自杀,令舆论一片哗然。《南方周末》记者袁蕾是当时采访过杨丽娟的众多记者之一。2007年4月 12日,《南方周末》在第10版刊发了袁蕾的报道《你不会懂得我伤悲——杨丽娟事件观察》。正是这篇报道,引起了杨丽 娟母女的强烈不满。

  原来,袁蕾的报道通过"死在香港,活在香港"、"女儿心,海底针"等七个小标题,详尽披露了杨丽娟成长过程和 大量的家庭背景资料。其中除了涉及到杨丽娟的母亲陶菊英离婚不离家、花钱大手大脚、和几个男性有过交往等情节外,大部 分内容都和杨丽娟的父亲杨勤冀有关。文中透露,杨勤冀给女儿端洗脚水都要顶在头顶上,毕恭毕敬,甚至在杨丽娟20岁后 还给她洗澡、擦身。

  袁蕾说,披露杨丽娟的这些家事,并不是为了伤害杨丽娟,而是想引导公众对这起轰动一时的追星事件有真实的了解 ,揭示杨丽娟追星事件的成因,那就是家庭教育的失败与无原则的溺爱。

  但是,杨丽娟母女并不关心别人到底怎么想,她们只知道:报道对她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和干扰,她们成为了透 明人,无处藏身。

  杨丽娟被定性为"自愿型公众人物"

  在2008年的3月,杨丽娟母女一纸诉状,把《南方周末》报社告上了法庭,认为其报道侵犯了杨丽娟本人及其父 母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杨丽娟母女要求《南方周末》报社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30万元。

  杨丽娟母女认为,《南方周末》的报道侵犯了她们家的隐私和名誉,而《南方周末》方面表示,这是为了满足公众利 益和公众知情权的需要。起诉后不久,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丽娟母女败诉。杨丽娟母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直到 2009年9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下达,维持一审原判,并在判决书中首次引入了"自愿型公众人物"的 概念,这一概念也为杨丽娟在媒体报道中的角色进行了定性。法院认为,作为"自愿型公众人物",杨家人对于可能造成的轻 微伤害应当予以容忍。

  那么,到底什么是"自愿型公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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