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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卷走员工信用卡透支四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2日02:41  现代快报

  老总经济困难,向员工借了信用卡和身份证。没料到一个月后,老总却不见踪影。无奈之下,王林将卡挂失。可一个月后,他却被告知信用卡里透支了四万多元,并被银行告上法院。

  老总卷走信用卡后失踪

  这个倒霉的员工王林在2007年年底的时候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而他拿到卡后没多久,公司老板陈总便找到王林,委婉地表示公司资金有点困难,想借王林的信用卡使用。

  王林考虑到自己在公司打工,老总也跑不了,便将信用卡、密码连同身份证一同交给陈总。谁知没过多久,陈总突然销声匿迹,2008年2月,王林赶紧向银行申请信用卡挂失。

  挂失后又被透支

  但是仅仅一个月之后,蹊跷事出现了,挂失的这张信用卡突然被别人开通了。王林知道后,立即致电银行再次挂失,可为时已晚,该信用卡已经被人分别在商场、酒店透支了四万元。

  王林认为这笔钱不是自己消费的,所以压根不愿意偿还,这事一直拖到了今年。而银行见收不回来钱,便将王林告上了法院。庭审中,王林表示,自己第一次致电银行要求挂失信用卡,银行方面客服人员也受理了;而且,根据银行提供的资料,在自己挂失后,有人假冒自己致电银行,银行在对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完全真实的情况下,擅自将卡开通,这是银行管理方面的漏洞,产生的损失应当由银行自行承担;并且,商场、酒店没有核实身份证件,非本人使用信用卡,属于违规操作,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依旧要偿还银行欠款

  银行则表示,2008年2月的时候,被告确实致电银行要求挂失,但当客服人员最后根据被告介绍的情况建议其先将信用卡冻结时,被告表示同意,故应当认定被告未能在此次通话中向原告申请挂失信用卡。2008年3月,一位自称是“王林”的男子致电客服热线表示信用卡被锁,经核对身份证号码、卡号及手机号码等主要信息无误后,原告将该信用卡开通。银行一切按章程操作,完全合法。

  秦淮区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后认为,原告在核对客户主要信息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将信用卡开通并无不妥,此外,因商家在接受信用卡消费过程中可能存在违规操作而产生的透支款,持卡人可在向银行还款后就其损失另行向商家主张赔偿。秦淮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王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共计41270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宁雪妍

  快报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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