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穿警服的老大”为占煤矿伪造判决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2日07:54  城市晚报

  ■组织包庇黑恶势力,充当幕后“大哥”■将煤矿上的1000枚雷管非法运输、储存在办公室内■违规“借用”一支手枪13年■组织民警集资建房,受贿700万元■贪污公款200余万■当庭否认部分被指控罪行■其父曾任通化市委书记,传言其升迁与父亲有关■法庭安检严格,打火机都禁带

  ■记者高光大 程宛/报道

  本报辽源讯 昨早8时,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等共计30名被告人涉黑案件,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进行一审审理。

  被告人王禹帆被指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非法储蓄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等19项罪名,其余29名被告人分别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徇私枉法罪等。昨日上午,法庭主要对王禹帆和另外一名被告张秀文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讯问调查。据了解,此次庭审将历时三天,其间法院将对其余被告人逐一进行询问调查。

  罪行累累

  王禹帆被起诉19项罪名

  据了解,本案由辽源市公安局、松原市人民检察院、长岭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仅王禹帆一人被起诉的罪名就多达19项,其中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绑架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企业印章罪,非法运输、储存弹药、爆炸物罪,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卖淫罪,赌博罪,受贿罪,贪污罪,徇私枉法罪,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据了解,此次庭审的的起诉书长达40余页,公诉机关用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才当庭宣读完毕,而随案移交侦查卷宗也多达61册。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

  在社会上充当幕后“大哥”

  自1998年以来,王禹帆利用其担任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东昌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之便,滥用职权,组织和庇护通化市一些黑恶势力成员在通化市周边地区,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王禹帆曾号称“穿警服的老大”,在社会上充当幕后“大哥”,组织、指挥由刘建辉、许淼等人网罗的社会闲散人员程德才、于桂兰、刘中英、皱建国、范潇、姜作兵、马晨光、王新宾、于昌海、李建军等人,组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为了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不择手段,组织和实施了绑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组织妇女卖淫、赌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伪造企业印章、行贿、受贿、徇私枉法,保护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群众怨声载道,感怒不敢言,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非法运输、储存弹药、爆炸物罪

  办公室内藏着1000枚雷管

  据了解,2009年春节前,王禹帆曾在汇丰煤矿停工期间,指使许淼将矿上的1000枚雷管从汇丰煤矿非法运输、储存在自己办公室内。2009年5月13日,公安机关在对王禹帆办公室搜查时,缴获非法储存的雷管。同时缴获其多年非法持有的猎枪子弹64发、口径枪子弹54发、军用子弹20发。

  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罪

  一支手枪“借用”13年

  此外,王禹帆还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于1996年在通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任民警期间,私自通过时任通化市公安局二道江分局局长于信德,借了一支“七七式”手枪,一直在其手中保存,其间包括工作调动,从未向组织上报枪支来源。2009年6月20日,公安机关将此枪收缴。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伪造判决书 企图霸占煤矿

  2008年8月,王禹帆入股汇丰煤矿,由许淼和于桂兰代表王禹帆参与汇丰煤矿的日常管理。后因王禹帆与该煤矿法人代表王志强在经营上产生矛盾,王禹帆欲出资收购王志强所持股份,遭到王志强的拒绝,王禹帆便逼迫王志强退股。王志强迫于无奈,向白山市八道江区安监局递交了声明,称“如果不是煤矿法人代表王志强亲自办理复工申请,有关汇丰煤矿出现的一切法律后果,王志强概不承担”之后,王志强将汇丰煤矿文件,公章随身携带,四处躲避。

  由于王志强将汇丰煤矿公章带走,2009年年初,王禹帆通过手下人私刻了“白山市八道江区汇丰煤矿”的公章,用于煤矿的日常经营。为了完全掌控汇丰煤矿,王禹帆还指使他人(另案处理)伪造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公章,通过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某干部(另案处理)伪造了一份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许淼、于桂兰持伪造的民事判决书到白山市八道江区安监局办理复工手续,由于王志强事先已向白山市八道江区安监局递交了一份声明,才致使王禹帆要独占汇丰煤矿的想法没有得逞。

  受贿罪

  组织民警集资建房 索贿19次

  2004年5月,开发商刘英明(另案处理)由于缺少资金,找到时任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副局长的张秀文,提出东昌分局能否以民警集资的方式在通化卫校原址开发住宅楼。张秀文将此事向时任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东昌分局局长的王禹帆作了汇报。王禹帆同意组织民警集资建楼,并提出对方要拿出利润的六成作为好处费给他和张秀文。

  张秀文将王禹帆意图转告刘英明,刘英明同意工程结束后,拿出利润的一半作为好处费送给王禹帆和张秀文。此后,王禹帆、张秀文利用职务之便积极组织东昌分局民警集资,帮助刘英明解决开发资金,并以东昌分局的名义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刘英明办理手续,减免和缓交各种费用。

  工程开工不久,王禹帆便指使张秀文向刘英明索要好处费,张秀文于2005年7月至2007年10月,共向刘英明索贿19次,索取人民币1380万元。张秀文将其中的700万元分13次交给王禹帆,余款680万被张秀文占有。

  贪污罪

  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200余万

  在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行为中,记者还看到,在2008年,王禹帆和张秀文还利用公安系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之机,贪污公款218万元。

  同伙被控

  手下司机开浴池组织卖淫

  据了解,被告人刘建辉曾是一名编外司机,负责给王禹帆开车,后被王禹帆调入公安系统,在2002年9月合伙经营东胜洗浴中心,并以组织妇女进行卖淫活动的所得为主要收入。刘建辉利用王禹帆司机的身份,负责对公安机关平事、摆事,为卖淫活动提供庇护。

  2005年,刘建辉、王振国让刘成玉在东胜洗浴中心投资入股,对外称洗浴中心为刘成玉所有。2006年年初,王振国、刘成玉二人退股。此后,刘建辉将东胜洗浴中心交由顾延安管理,2008年10月顾延安在东胜洗浴中心正式入股,并继续管理。在东胜洗浴中心经营期间,设置了专用卖淫嫖娼活动的包房,并招收卖淫妇女20余人。由于刘建辉特殊身份的庇护,东胜洗浴中心的卖淫嫖娼活动十分猖獗。

  涉案人员中5人来自公安系统

  在此案的30名涉案人员中,除原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禹帆外,还有4名涉案人员来自公安系统。张秀文原系通化县公安局局长,刘建辉原系通化市公安局民警,于建国原系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民主派出所所长,李永根原系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法制科科长。

  王禹帆等人否认部分指控罪名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期间,王禹帆和张秀文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部分罪名,表示并不属实。

  法庭上火机都不让带

  记者了解到,此次庭审,法院对参加旁听的人员作出了严格的要求,30名被告人每人限定4名家属参加旁听。旁听人员进入法庭时必须出示旁听证,还要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甚至连打火机都被禁止带入法庭。

  另外,法院周围设立了警戒线,防暴警察在场内待命,此外,消防以及医护人员也赶到现场。警戒线周围几乎每隔十米就有一名武警站岗,法院两侧的道路上,布置了大量的交警人员维持秩序。

  记者还了解到,在此次庭审中,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专门设立了“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旁听席,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在法官宣读起诉书的过程中,了解到王禹帆及其同案人员所被指控的罪名,以及具体的犯罪行为时,在场的这些党政机关人员,纷纷流露出了惊讶与叹息的表情。

  市民关注

  有民警谈王禹帆色变

  今年6月,王禹帆因涉黑被刑拘时,记者曾到通化市公安局了解过情况。当时有些民警提及王禹帆时如谈虎色变,极力回避。如今,王禹帆涉黑的案子已经开庭了,但一些民警提及此事,还是回避不肯多说,认为这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

  在法庭外,记者还见到了几位曾和王禹帆一起工作过的同事。“他总是穿着黑色的上衣,平时很少穿警服。”一位同事说,他的这种着装和做派,给人的感觉很霸气,感觉像是黑社会老大,因此曾经在通化公安系统内部引起不少的非议。

  当地群众关注庭审结果

  得知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涉黑一案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通化市民更为关注的是庭审结果。“王禹帆涉黑是公安部打黑办和省纪委等部门调查抓人后,经媒体报道才得知的。从被抓到现在已经好几个月了,我们很关注案件的具体情况。王禹帆涉黑,到底黑到啥程度?还有最后的审判结果是啥。这是我们最关注的。”

  传言升迁与其父亲有关

  据了解,通化市下属7个县市区,通化市的主要职能机构,经济、文化中心都在东昌区内。1998年2月,王禹帆提升为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1999年年初开始兼任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局长。

  大部分通化市民都知道王禹帆的父亲王月皓是原通化市委书记。有传言称王禹帆提升与其父亲有关,此事虽无处证实,但还是有市民相信“朝中有人好做官”这句老话,因为1999年年初,王禹帆兼任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局长时,适逢王月皓担任通化市委书记。

  王月皓曾任通化市市长、通化市委书记、通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离休时是人大常委会主任。据说,王月皓离休后去了国外。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