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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护理患者发生事故 医院推卸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2日13:14  法制晚报

  护工

  上岗护士是“推手”

  11月9日,西城法院审理了一起患者状告护工看护不周纠纷案

  76岁的蔡老太太在住院期间严重摔伤,将医院和护理公司起诉,索赔近80万元。

  “护工是患者请的,与医院无关,我们不同意赔偿。”医院当庭辩解道。

  医院这种典型的辩护,在类似的纠纷中多次出现。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护工市场很不规范,护工进入医院,得益于护士的“推荐”。发生纠纷后,医院容易“脱身”,而患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护理

  不知须排气 术后喂米粥

  11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通州区潞河医院。一进住院部,记者就看到几名家属正在责问一名中年妇女。

  原来,当天上午一名患者做了阑尾炎手术,家属找来了一名护工,每天看护费80元。

  中午时分,家属回到病房时发现护工正在给患者喂米粥。

  患者的妻子愤怒地称:“我问护工知不知道患者排气后才能吃东西。那护工居然称她没听说过!”

  那位护工则委屈地告诉记者,她刚从河南老家被人拉来当护工,基本上没接受过什么培训。

  抹布没消毒 病房擦个遍

  无独有偶,记者在位于崇文区的北京医院里,还看到一名护工用未经消毒的抹布进行大扫除。

  这名护工先是把抹布扔进水桶里进行简单的清洗,然后把患者手上的脏东西擦掉。接着,护工拎着这块抹布满病房擦了起来。包括病床、床头柜、门窗。

  随后,护工就把那块抹布又丢进了水桶洗了起来。

  记者问这名护工,是否知道“交叉感染”。护工茫然地摇了摇头。

  记者询问她是否接受过护理培训时,那名护工拿出盖有“新月红月嫂家政”公章的《培训合格证书》,表示自己接受过培训。而培训过哪些内容,那名护工却答不上来。

  培训

  上课织毛衣 一周多结业

  日前,记者联系到一位已经退休的刘姓护校老师。该老师多次被护理公司或家政公司找去给护工进行岗前培训。

  “我在上面讲,一群妇女在下面说,声音比我还大。”刘老师称,每次都是几十或者上百名的农村妇女听课。那些妇女很多没有文化基础,有的甚至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刘老师介绍,她讲课时,下面有织毛衣的,有聊天的,还有打盹睡觉的。护理公司的人告诉她,其实就是走个过场,因为与他们合作的医院要求护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

  “我每次讲完课心情都很沉重!”刘老师说,一名护士从进入护校到毕业要经过三到四年的学习,但这些护工只在课堂上待一个多星期,并且几乎什么都没学到,“她们怎么去护理患者,我都不敢想。”

  上岗

  家属不听护士推荐 会被支使团团乱转

  结束了“培训”后,这些护工就正式走进医院,为患者提供服务了。患者家属又是怎样与护工达成雇佣关系呢?

  记者走访多家医院了解到,目前一些三甲医院基本上有合作比较固定的护理公司。由这些公司派护工到医院为患者服务。

  一般来说,一名患者从办理住院手续开始,护理公司就从住院部获得该患者的全部信息。

  随后,护理公司就派护工到患者家属处联系。如果患者家属拒绝找护工,那么当班的大夫或护士就会主动推荐,让患者家属雇一名护工。

  某大医院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护士介绍,如果家属连护士的推荐都不听,那么护士们往往会支使家属到处跑,一会儿取化验单,一会儿买备用品,直到家属不得不主动要求找护工陪护。

  而此时患者家属不知道的是,自己支付给护工的护理费中,将会有相当的比例落入刚把自己支使得团团转的护士口袋里。

  当护工来到患者家属面前时,患者家属一般不会想到要和护工签劳务合同或护理合同。

  因为此刻,患者家属大多在担忧病情,哪里还有心思去签订护理合同呢。

  一名患者家属接受采访时说:“其实我也知道请护工就是变相挣钱,与医院有关联。可我们哪敢找人家签合同,别趁我们不在的时候虐待家属就不错了。”

  既然家属是这种心态,那些护理公司和护工就更愿意顺水推舟了。

  记者通过对协和医院、阜外医院、北京医院等多家医院调查得知,在这里住院的患者家属无一与护工或所属公司签订过护理合同。

  纠纷

  护理患者发生事故 医院推责一干二净

  护工护理患者,产生纠纷是难免的。一旦出现护理事故,医院完全可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今年7月,本市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由于护工疏忽导致患者坠楼身亡。

  患者家属把医院和护工所在公司一并起诉。医院在庭审时表示,护工是患者家属自己雇的,医院与护工之间无任何联系。

  最终,法院判决护工所在的公司承担患者家属的全部损失,共计15万元。

  某大医院处理医患纠纷的赵姓医务科长告诉记者,每当有医患纠纷时,他都很头痛,但碰到因护工的失误导致的事故时,他就会松一口气。

  “因为只要是护工的责任,医院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这位医务科长说。

  提醒

  家属须签护理合同 最起码应索要发票

  目前北京市很多大医院里的护工已不再是个人行为,多是由公司委派的。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的尹富强律师告诉记者,虽然家属一般不与护工或其公司签订合同,但是应该向护理公司或家政公司索要发票。

  尹律师提醒,家属应与护理公司签订合同,即使不签合同,护工所在公司的收据一定要留下。一旦发生纠纷,收据可能是维权唯一的证据。

  文/特稿记者王洪禹记者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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