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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错判死刑 释放后获5万元国家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3日12:03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湘潭讯  湘潭人莫卫奇受雇前往云南瑞丽运送玉石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无端卷入了一起“运毒案”,几经周折,他由最初的被判死刑,到最后被云南省高院改判为无罪(本报曾连续报道此案进展情况)。此案最终尘埃落定,昨日上午,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湘潭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湖南工程学院副院长朱培立收到莫卫奇案律师沈子安的短信,根据(2009)德法检赔字第01、02号法院检察院共同赔偿决定书,赔偿谢开其48491.67元,莫卫奇50507.49元。

  今年7月17日,云南省高院最终判决莫卫奇、谢开其无罪,二人回到湘潭后,委托律师沈子安,分别向云南省高院、德宏州中院、德宏州检察院提起国家赔偿。昨日上午,沈子安收到了(2009)德法检赔字第01、02号法院检察院共同赔偿决定书,法院检察院共同赔偿谢开其48491.67元,莫卫奇50507.49元。朱培立称,该案的改判为改革和完善我国审判制度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案件改判说明云南的检察、法院能坚持实事求是,见错即纠。记者李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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