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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女子组织七人跳桥秀被刑事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4日01:38  金羊网-新快报

  ■《七男女自组“跳桥团”秀上海珠桥》追踪

  新快报讯 (记者 李国辉 通讯员 海公宣 龚宣)本月11日下午,七名来自佛山市顺德区某制衣厂的员工因为和厂方发生纠纷,竟组成“跳桥团”爬海珠桥(详见本报12日A19版报道)。记者昨日获悉,海珠区警方已对事件进一步处理,三名带头、组织跳桥的女子被刑事拘留,另外四人则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跳桥团”共有七人,其中有五名女性。事发当天,海珠区警方已依法将七人给予拘留。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警方于前日作出进一步处理:爬桥的叶某(女,广东韶关人)、黄某(女,江西人)和提议爬桥的雷某(女,广东佛山人),因其行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爬桥的何某(女,广东韶关人)和彭某(男,四川人)、林某(男,湖北人)、曾某(女,湖北人)被行政拘留。

  警方表示:“跳桥秀”并非反映各种诉求的合法途径,需要帮助或解决问题的,应该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方法去表达,不能以扰乱公共秩序为代价。警方对任何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都将坚决依法处置。

  事件回放

  本月11日下午4时30分许,因为和厂方发生纠纷,叶某、黄某等七名来自顺德某制衣厂的男女工人相约来到广州,爬海珠桥进行“跳桥秀”。警方接报到场后,一名男子自行下桥,另外六名男女爬上桥梁。经警方劝解,其中五人下来,只有女子何某与警方僵持。2个半小时后,何某才下到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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