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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合伙抢劫后被同伙砍伤险遭活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4日08:1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来宾讯(记者黄必成通讯员黄宏波)近日,来宾市三男子合伙去抢劫,在“庆功”过程中,其中一人和另外两人产生间隙,结果被两人砍成重伤,还差点遭活埋。

  20多岁的韦某、江某、滕某均是来宾市兴宾区人,初中时曾是同班同学,毕业后还经常有联系。今年10月10日晚7时许,滕某从老家石牙乡坐车到来宾市区,和韦某、江某一起到网吧上网。次日凌晨,韦某见手头没钱,就提出去抢劫,滕某和江某也答应。于是,三人坐出租车到来宾冶炼厂南门附近的树底下,等候“时机”。

  凌晨4时许,一名男青年开着摩托车路过此地,江某拿一把西瓜刀从树底下冲出来,见男青年想掉头逃跑,江某一把将他扯下车,摩托车倒在地上。三人抢走了男青年身上的一个挂包,同时将摩托车开走。半途中,他们将摩托车车牌拆下,丢到路边草丛中,清点“战利品”时,发现包里有一台手机和300元现金。次日,滕某将抢得的摩托车以1350元的价格卖出,然后买来酒肉,三人在滕某家里大吃大喝。

  喝酒时,滕某叫上村里的几个朋友一起“庆贺”,其间,韦某、江某与滕某的朋友发生争吵,并动了手。韦某和江某见在滕家受到欺负,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迁怒于滕某。

  当天下午,两人把滕某骗到兴宾区良江镇太平村江,三人一起到附近的太平岭去玩。在半路上,韦某和江某突然扯住滕某的头发,用西瓜刀朝滕某身上砍。直到滕某倒在地上,两人才住手,并抢去了滕的手机。做完这一切后,韦某和江某商量决定把滕埋掉。于是,江某回家拿锄头,韦某守在现场。眼看自己就要遭毒手,滕某哀求韦某看在同学和朋友的份上,放自己一马。经不起对方哀求,韦某将滕放走。滕某脱身后,先到良江卫生院做简单包扎,再到来宾市人民医院治疗,终于捡回了一条命。之后,他报了警。韦某随后落网,江某负案在逃。

  目前,滕某已被兴宾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向法院起诉。同时,韦某也因涉嫌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遭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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