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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集体私分70余万国家补偿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9日09:5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成都11月19日消息(记者 陈代泽)四川成都龙泉驿区一村土地被征用,村委会成员集体决定,通过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国家征地青苗补偿款,还虚报被占农房面积、以他人名义冒领等方式,前后骗取国家补偿款70多万元。除少量的钱用于村集体开支外,其余资金被涉案7人私分。

  11日上午,龙泉驿区法院对包括5名村委会成员在内的7名被告人公开审理。

  案发前,刘辉金是龙泉驿区柏合镇健康村党支书,巫忠军是村主任。2006年7月到10月,他们得知该村土地将被征用,村委会负责协助镇政府组织实施征地拆迁相关事宜。刘辉金提出,利用该村土地被征用的机会,骗取国家征地青苗补偿款,村委会5人集体同意。征地测量工作由镇拆迁办测量小组具体负责,刘和巫找到测量小组组长魏忠帮忙,得到魏的同意。

  同年9月到10月,龙泉驿区一环路等建设项目需征用柏合镇健康村土地,刘辉金、巫忠军等人共骗取国家征地青苗补偿款41.2万余元。经村委会5负责人商量,将其中的37万余元私分。其中,刘辉金和巫忠军各分得7.2万元,其余三名村委会成员各分得6.9万元,魏忠分得2万元。

  健康村村委会还采取虚报被占农房面积,以他人名义冒领的方式来骗取国家农房补偿款。他们还利用村民邱某、叶某的名义,骗取26.4万元,几人私分。其中,巫忠军的母亲有一间仅15平方米的农房,巫忠军虚报面积,骗取7.6万多元。此外,健康村十组组长巫忠成利用父亲的名义虚报农房,获得补偿款6万多元,并分给魏忠1万元。

  据了解,案发是由于村民的青苗费在发放时,每人少了100元,不少村民向纪检部门反映。

  法院11日当庭判决:认定魏忠所收受的2万元系受贿,其他款项为贪污,合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刘辉金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考虑到其病情,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对巫忠军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余村委会成员也分别被判处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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