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巍)利用推荐特长生的权力,北京理工大学一名体育老师收受学生家长5万元。
上午,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收钱却没录取导致案发
开庭前,海淀区多所重点学校的教师来到法庭参与旁听。
上午10点,在众多“同行”的注视中,62岁的董某被带上法庭。一脸络腮胡子的董某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董某表示“认罪”。
据董某表示,他作为北京理工大学的体育老师,曾前往山东某中学交流,看中了该校篮球特长生何某,并建议让何某前往北理工参加体育考试。
此后,何某家人表示愿意让何某在北理工就读,并交给董某3万元钱。
董某表示,只要何某的高考成绩达标,便可以进入北理工。但是当年何某的考试成绩并未达标。
此后,何某的父亲又交给董某2万元,并表示何某将参加第二年的高考。
但在2008年,董某失去选拔特长生的权力,导致何某最终未能进入北理工。
董某也因此被何某的父亲举报。
在法庭上,董某对收受贿赂的唯一解释是:“这些我都向领导汇报过了……”
董某的辩护人认为,在案发前,董某已经主动向北理工纪委坦白了所作所为,并将5万元全部上交,因此应该被认定为自首并被判处缓刑。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前采访
被告人有认定特长生的权力
董某曾经带领北京理工大学篮球队在全市的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承办该案的海淀检察院的胡志强检察官说,案发时董某是在接受学校的返聘。
据了解,一旦被体育老师选中,特长生往往都能顺利进入该校就读。
董某在北京理工大学握有认定体育特长生的权力。
据了解,近两年北理工要招录的特长生名额为12—13名。
体育特长生一旦被董某认定合乎学校标准,那么基本上会被大学录取。参加高考仅仅只是一种形式,因为特长生分数将比高考录取分数线低很多。
案情回放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间,董某在北京理工大学体育部担任女篮主教练,利用负责日常训练、比赛以及在招生过程中寻访、推荐优秀运动员的职务便利,在招收学生小萍(化名)的过程中,收受小萍父亲给予的贿赂款5万元。
延伸采访
记者从部分高校了解到,一般要求报名参加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的考生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等级证书等,发布招生简章后考生需要在相关高校的网站上进行报名,并将经中学签章后的相关材料寄至报考的高校。
以清华大学为例
1.接受考生报名,清华体育部将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初审
2.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笔试,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
3.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4.按照考生在专项测试中的表现、文化课成绩、体育代表队急需程度确定体育特长生认定名单
5.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
6.获清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认定的学生,录取时可以获得降分录取的优惠
文/记者韩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