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吸毒男子精神异常杀死3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6日08:45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吴涛) 去年10月造成三死三伤的“东门血案”的钟余,虽然坚称自己患有精神病,无须承担刑事责任,但法院并未认定这一说法。昨天,市中级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钟余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同时,他还被判赔偿被害人190余万元。

  本报曾以《男子疑妻占财产情绪失控刺6人》为题报道了该案的发生及开庭审理情况。2008年10月6日凌晨零时许,钟余因家庭原因对其妻子庄某怀恨在心,在罗湖区中兴路东郊街6巷144号2栋某房客厅内持刀连捅庄某数刀,致其昏厥倒地后又持刀冲出房间,冲入东郊街新豪达士多店内对在该店的被害人罗某成、林某珍、邓某俊、邵某妹、李某香等人乱捅,致罗某成、林某珍、邓某俊三人当场死亡,邵某妹、李某香受伤入院抢救。

  今年3月26日法院庭审时,钟余辩解“我不是故意的,不知道自己当时做了什么”,法庭对其做了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结论是:钟余精神状态诊断为精神活性物质(毒品)所致精神性障碍,案发时受精神病症状的影响,辨认能力完全丧失。同时,该鉴定指出:其精神障碍系放纵自身吸毒行为所致,不应将此类精神病状态与普通精神病同等对待。其律师也以精神症状导致辨认能力完全丧失为由对其进行了罪轻辩护。

  判决认定了精神病鉴定结论却未采纳罪轻意见。法院认为,钟余明知吸毒会导致出现精神活动异常,却始终放纵自己,因此没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而钟余被抓后清楚、稳定地供述了自己杀人的动机、手段,刺杀妻子是觉得她想害自己,想霸占自己财产,刺其他人也是因为觉得其他人平时要害他。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杀人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