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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后驾车撞人见死不救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2日04:27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刘洲)小廖驾车撞死人了,但因害怕挨死伤者家属殴打,他就躲在旁边未露面帮忙施救;在交警赶来前,小廖就走掉了。近日,这名见死不救的司机被法院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刑2年半。对此,该司机辩解说:“我当时已拨打120急救求助,咋还算肇事逃逸呢?”

  今年6月24日凌晨4时许,小廖酒后驾驶货车驶经湖里祥店路段非机动车道时,与宋某所驾逆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宋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另搭乘宋某摩的的小红负轻伤、小雪负轻微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廖负本事故的主要责任,由于小廖肇事后弃车逃逸,次日,前往交警部门投案,就此,公安机关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小廖刑事责任。

  不过,小廖辩称,发生事故后,他很快就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电话求助亲戚江某赶来现场帮忙处理事故事宜;而后,小廖就躲在旁边的花圃内“静观其变”。小廖承认,当时自己酒后驾车,担心被交警重罚,也担心伤者亲友赶来现场殴打他。

  小廖的辩护律师说,“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因此,构成“逃逸”必须同时具备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客观上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而小廖在事故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可说明已实施了抢救伤员的义务,也就是说,小廖并不具有刻意逃避责任的动机,就此请求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至于为啥在交警赶来之前“闪人”,小廖辩称,自己左手被玻璃割伤,所以赶去医院包扎伤口,并为被害人筹集医疗费,对于交警认定的肇事逃逸一事,小廖很不服气。

  法官认为:在肇事以后,小廖最初虽留在事故现场,但并未协助救护人员履行救助义务,而是躲在一旁的草丛中观望。当交警抵达现场以后,小廖也没有当即出现向公安人员说明情况、接受调查,而是悄然离开。

  虽然,小廖在事故中也有受伤,但伤情并不足以成为投案的障碍。综上分析,应当认定小廖“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已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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