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街道干部在居民楼顶违规建豪华阳光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5日02:32  现代快报
街道干部在居民楼顶违规建豪华阳光房(图)
已建好的球形钢架结构阳光房顶篷

  好好的居民楼顶,突然冒出一座规模巨大、造型夸张的阳光房!近日,住在城南阅城国际小区怡然园1幢的居民反映,顶楼的一跃层住户正在装修,在自家阳台及楼顶公用平台上建起了很大的阳光房,而居民了解到,房主竟然是宁南街道的黄姓副主任!

  现场:

  楼顶平台构建双层阳光房

  接到居民的投诉后,前天上午,记者赶到位于花神大道的阅城国际小区,并找到了怡然园1幢,记者发现,在楼房最西侧的楼顶平台上,一处阳光房钢架结构凸显出来。

  据了解,怡然园属于该小区二期住房,住户们拿房还没多长时间。记者进入4单元后,乘电梯到了11楼。

  1108室是跃层,西侧平台上阳光房已初具雏形,记者发现这还是个双层结构的阳光房,在平台底下,其跃层的巨大户外阳台顶部,已经建好了一座阳光房,面积有10多个平方米,其顶棚与楼顶最高层平台地面基本持平。而平台上面的阳光房则是建好了钢架结构。

  记者发现,平台上明显做了不少改动,在那道关闭的防盗门旁边,墙上已经打出了布线槽,里面布了照明电源线,还从楼下接了自来水管。平台上,放着很多大玻璃,还没有安装到钢架顶部。地上有很多包水泥黄沙以及一些落水管。

  居民:

  他家凭啥能搞豪华阳光房

  居民反映,这处阳光房是从半个月前开始施工的,面积有三十多平方米,这在整个小区里面首屈一指。

  “小区里面也有建阳光房的,可是谁也没建到这么大!”居民说,这样的阳光房从小区下面一眼就能看得到,他们曾找物业反映过。

  1108室房主是什么人?为何建起这么大的阳光房?居民们的说法让记者吃惊。他们称,房主是雨花台区政府宁南街道办事处的一位黄姓副主任。

  “绝对属实,她是副主任,而且还分管拆违工作!”居民们说,对于这位副主任邻居,他们感到这样做有点过分。

  记者前天下楼时,还碰到了几位恰好也在其他幢业主家搞阳光房的工人,问起阳光房的价格,这位工人表示,普通的用单层钢架支撑钢化玻璃的,每平米600元左右,做一个10平米的阳光房,也就六七千元。但是对于11幢楼顶的那座阳光房,他从下面看了之后,称那叫球形钢架结构,是和加油站顶篷一样的结构,这种结构使用材料很费,优点是美观牢固,支撑面积大,“像他家这么大面积,至少要四五万吧!”

    城管:

  已下发违章搭建停工通知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宁南街道办事处,但是黄主任到外地出差了。

  记者找到了街道城管科,一位女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非常吃惊,她承诺了解一下,并留下了记者的电话。

  “如果真是这样,那说出去太难听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黄副主任的确是街道分管城管的副主任,今年50多岁,在街道已经工作多年了。

  随即记者来到雨花台区城管执法大队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此前已经接到过居民投诉,并且去现场看了,房主的确是黄副主任。

  城管执法大队人员称,他们已下发了违章搭建停工通知,目前工人不再施工,下一步就准备将其拆除。

  物管:

  顶楼居民不允许建阳光房

  前天记者也来到了阅城国际的应天物业管理处,物管处的一位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发现了怡然园1幢楼顶平台的阳光房,而且当时就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她表示,按物业管理规定,任何顶楼居民都不允许在户外搭建阳光房,一经发现,物业都会要求其拆除。“尤其是他们家搞得这么豪华,更是会产生不好的影响,会引来跟风!”

  她称,他们不清楚这家业主是什么身份,不过此事已经被居民反映到了区城管以及南京市市容局,而且也都明确要拆除,因此他们目前就是配合执法部门来处理好这个问题。

  街道工作人员:

  房主黄副主任不知道这事

  前天下午,记者接到了宁南街道城管科那位工作人员的电话,她称,据她了解,那处房子正在装修,黄副主任由于工作太忙,根本没有过问具体事宜,对于阳光房的事情,黄副主任之前并不知道。

  “装修的事情都是她丈夫负责的,她十多天也不会去一趟,也不了解装修情况。”

  雨花台区城管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则对记者表示,目前他们正在与黄副主任取得联系,从目前的情况看,黄副主任分管拆违,因此对于拆除违章搭建的阳光房,她肯定是没有意见,估计执法难度不会大。

  ■延伸

  阳光房属于违建,该拆!

  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阳光房肯定属于违建,因此阳光房按照法律都应该被拆除。

  据城管人士透露,目前对于阳光房的管理,存在不小的缺陷,主要是阳光房都分布在小区里面,城管不容易发现,而且现在阳光房搭建呈现蔓延态势,城管根本管不过来。

  而如何拆除,拆除成本由谁承担问题,城管部门也存有疑问,“应该首先是物业管理,因为物业管理区域本身就不允许业主有破坏整体景观的行为,这一点在入住公约里就有明确规定。”城管人士说,虽然物业没有强制执法权,但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而交由城管拆除,拆除成本是由业主还是物业承担,“目前来看,都有困难。”

  快报记者 孙玉春 实习生 马薇薇 文/摄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违规 建房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