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餐馆仅对高校师生打折被告反相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23:14  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 (武法宣 四川在线记者 黎黎) 餐馆只对某高校师生打折,律师消费者郭刚认为该餐馆对其他消费者不公平,存在“反相歧视”,于是将其告上法庭。今(8)日,武侯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没有当庭做出判决。

  今年10月14日,郭刚和另一位律师朋友来到位于武侯区郭家桥附近的一相逢家宴馆就餐。该餐馆位于四川大学南门附近。两名律师点了几个家常菜,吃完饭后,律师来到收银台。“你们一共消费了135元,你们有该校的教师证或者学生证的话,可以打8.8折。”收银台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并非该校师生,郭刚和朋友未能享受折扣,“你们这样的行为已对其他消费者构成了反向歧视。”律师明确向收银台工作人员提出,但工作人员声称要请示领导后才能答复。随后,郭刚支付了135元就餐费,并要求餐馆出具了发票。

  之后,郭刚一纸诉状将该餐馆告上法庭,要求餐馆返还多收的16.2元,并就其“反相歧视”一事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抚慰金100元。

  针对原告的起诉,被告餐馆的代理律师董洁辩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商家不能采取不同的收费方式。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当特定区域的学生和教师消费时,商家不能给予优惠,餐馆的行为并未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中任何相关规定。

  “这只是餐馆顺应市场经济规律的经营手段,也是基于餐厅自身条件和能力,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董洁说, 即使餐馆针对师生打折,也只是体现了餐馆尊师重教和减轻学生负担,而针对川大,是由于餐馆紧邻川大,这样的经营手段也是合情合理的。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最终没有当庭宣判,但双方都表示不具备调解的条件,将等候宣判。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反相歧视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